作者qiute (蔚蓝)
看板SW_Job
标题[情报] 「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及从事社会工作业务年资审查」须知
时间Fri Sep 11 15:28:04 2009
申请应99年1月23日至25日增办及99年举办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类科「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及从事社会工作业务年资审查」须知
一、申请日期:
(一)99年1月23日至25日增办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社会工作师高等考试:自民国98年9月10日起受理申请,至民国98年9月23日止(逾期者本次不予受理,以当日邮戳为凭;另曾於90年以後申请并经本部准核发给证明者,请勿重复申请)。
(二)99年举办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社会工作师高等考试:自民国98年10月1 日受理申请,至民国98年10月31日止(逾期者本次不予受理,以当日邮戳为凭;另曾於90年以後申请并经本部准核发给证明者,请勿重复申请)。
二、申请方式及地点:
(一)一律通讯申请。
(二)请寄54045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府西路71号3楼内政部中部办公室社会发展科收(并於信封上注明系申请办理社会工作年资审查)。
(三)洽询电话:049-2391160、2391163。
三、申请书及服务证明格式:迳自内政部社会司社会工作网页下载表格格式(网址:
http://www.moi.gov.tw/dsa/点选社会工作.相关法规-行政规则办理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及从事社会工作业务年资审查要点 附件1: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暨从事社会工作业务年资申请书及附件2:服务证明表格)。
应检附文件及申请资格等相关规定请详见社会司网站公告(如下列网址)
相关连结:
http://www.moi.gov.tw/dsa/news_content.aspx?sn=322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3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