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impotence (期待棒球运彩开打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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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困境] 机构因为名誉要社工更改纪录作违证
时间Sat Jul 4 01:16:02 2009
※ 引述《de1 (畜牲的儿子)》之铭言:
: 近日处理一件性侵案件 但是社工员的纪录依照实际情况撰写 但是机构要求社工更改
: 社工纪录 因为这份记录检察官要当作证据中作证据ㄓㄧ 但是纪录内容对机构不利
: 机构担心有损形象 要求社工更改纪录内容 但是此举 社工员会因此吃上作违证官司
: 届时机构依定会说是社工员个人因素 与机构无关 请问该怎麽办?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95.12.22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97.3.28内政部同意核备
依据社会工作师法第十七条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订定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作为实务指引及处理伦理申诉陈情之基础。
第一章 总 则
二、适用对象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适用对象为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之服务机构及负有督导、考核、
监督、协助社会工作职权者,均应尊重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四、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尊重、关怀、正义、坚毅、廉洁、守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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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工作师面对伦理冲突时,应以保护生命为最优先考量原则,
在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其作为:
1. 所采取之方法有助於服务对象利益之争取。
2. 有多种达成目标的方法时,应选择个案的最佳权益、最少损害的方法。
3. 保护案主的方法所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不相符合。
4. 尊重案主自我的决定。
第二章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一、社会工作师对案主的伦理守则
1.6、社会工作师应保守业务秘密;案主纵已死亡,社工师仍须重视其隐私权利。案主或
第三人声请查阅个案社会工作纪录,应符合社会工作伦理及政府法规;否则社会工
作者得拒绝资讯之公开。但有下列特殊情况时保密须受到限制:
d.社会工作师负有法律规定相关报告责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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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案主涉及刑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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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工作师对实务工作的伦理守则
3.3社会工作的服务纪录应依法令及相关规范正确、客观的记载;服务纪录应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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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存,保护案主隐私权益及後续服务输送。
第三章 附则
一、社会工作师违反法令、社会工作师公会章程或本守则者,除法令另有处罚规定
者外,由所属之社会工作师公会审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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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伦理守则只规范具社工师资格者
但在一般社工实务上 仍有道德伦理上之约束作用
更何况伪证还会涉及个人的刑事责任 原po自己应该也很清楚
或许之後可能就会面临工作去留的问题 确实也很无奈
有必要的话 跟学校老师请教一下吧
祝福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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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6.131.115
1F:→ lighthearted:或者del可以在不违反真实的状况加上一些说明? 07/04 01:37
2F:推 bigfeet:应该跟同时拥有法律和社工专业背景的人讨论比较实际 07/04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