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72721 (空空万岁~~!!!)
看板SW_Job
标题[问题] 有恶邻居..疑似精神病患..怎麽办???
时间Fri May 29 15:22:09 2009
我的邻居是一对中年夫妻育有1女
但夫妻俩疑似精神障碍
该行为已经有数年
近年来又不定时挑衅与我父亲上过法院、派出所
其最近又请警察来状况如下
1.当天老公到我妈上班的地方(便当店),跟我妈的同事说我妈正在家里敲打墙壁,影响他
们的作息,但当时我妈已经在外面外送便当了。
2.去完便当後回家,在我家门口张贴不雅字言,谩骂,於是乎我爸一气之下将车停在他店门口
,当下对方的老婆就拿出菜刀,老公也跑出来殴打我爸,(两人打一人),虽然经由邻居制止
未造成严重伤害,但对方老婆在殴打过程中,不时拿着菜刀挥舞口中大喊阿弥佗佛。
3.事後警察前来制止报案,但这不是头一糟了。
4.以上为大概状况,不知道在这里PO是不适合,但如有违反版规,请删文。
因为我的阿公已经被搞到精神耗弱,所以我已经想不出办法来,所以请大家帮帮忙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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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160.74
1F:推 aweasel:叫119强制就医 但是前提要有伤人行为 05/29 16:33
2F:→ LoveTipsy:警察制止报案? 05/29 16:45
3F:→ a0921734929: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又有伤人之虞,应该可以强制送医吧! 05/29 19:12
4F:推 superwork:可以通报你们该县市的卫生局内的心理卫生中心 05/30 23:56
5F:推 bod58812010:AWE大说的是错的...强制就医是指患者有伤人或自伤之虞 05/31 13:00
6F:→ bod58812010:不需要有切确伤人行为 如已有重伤害行为发生,是走刑法 05/31 13:02
7F:→ bod58812010:途径去处理...而且建议先通报110前来处理 以防意外 05/31 13:03
8F:推 aweasel:之虞是说的很理想,如果没有任何前案记录的话,就是要事实 05/31 18:21
9F:→ aweasel:发生才会用到强制,至少在我的县市这样处理的 05/31 18:22
10F:→ aweasel:你要用「之虞」的话,对方是要有列册的精神病患或是才能 05/31 18:23
11F:→ aweasel:之前有相关的就医纪录,如果你只是用法条上面的字面来说 05/31 18:24
12F:→ aweasel:我是错的,我只能跟你说现实的状况是这样 05/31 18:24
13F:→ aweasel:还有,重伤害和伤害的构成要件不一样,而且差很多 05/31 18:27
14F:→ aweasel:可以看一下刑法10、278、287的说明 05/31 18:35
15F:→ aweasel:另外,原PO说那对夫妇是「疑似」,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病人 05/31 18:36
16F:→ aweasel:怎麽能用「之虞」去处理.......囧 05/31 18:37
17F:推 bod58812010:所以说是先通报在去看承办人的认知问题... 05/31 21:27
18F:→ bod58812010:此外通常就算没有"事实" 在现场个案状况很差时 05/31 21:29
19F:→ bod58812010:通常还是会送 但有时候是119比较有认知 110就.... 05/31 21:30
20F:→ bod58812010:精神卫生法中在强制就医部分也是说是"疑似"病人 05/31 21:31
21F:→ bod58812010:并没要求"切确" 05/31 21:31
22F:→ bod58812010:感谢AW大在重伤害的解释^^ 05/31 21:32
23F:推 aweasel:喔喔....所以疑似可以称做「严重病人」... 06/01 02:59
24F:推 bod58812010:...??现在是要变成战文吗?? 06/02 21:53
25F:→ bod58812010:严重病人的定义在精神卫生法中有定义 06/02 21:54
26F:→ bod58812010:而无论现实状况为何 06/02 21:55
27F:→ bod58812010:一切以法律为依归 如有疑问 请向卫生署提出释疑 06/02 21:56
28F:→ bod58812010:在现场有很多方式可以去了解个案的状况是否符合疑似 06/02 21:57
29F:→ bod58812010:的要件...如果你不知道 又是承办人员 请自行检讨 06/02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