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endo (bobo)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 继续问大家,若是你该怎麽做
时间Tue Mar 24 08:20:42 2009
: 但过数月,家属来电告知社工发现疑问,若无法有个交代,要提起告诉
: 家属申请保险给付时
: 保险人员取得资料时审核实,告知家属无法申请保险给付
: 因为病历资料并无记载病患是因为吃包子噎死,
: 电话询问医院,医院又表示无此事
: 前後讲法不一致
: 故很生气得来电质问社工这究竟是怎一回事
: 请问社工人员该如何处理 ^^
看该医院有没有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单位,例如公关室,
如果有的话,有关於申诉事由/纠纷抱怨/书面函覆/法律诉讼的事情应由该单位处理
这样社工的角色就比较单纯,也可避免角色混淆的情形,
有社工处理的情绪适应,或是员工心里支持辅导等问题再介入处理予以适切服务
不过有些医院是由社工人员第一线处理医疗抱怨纠纷等案件
通常会先了解状况,询问该次主治医师相关治疗情形
针对病历是否须"清楚记载"吃包子噎死可能需要厘清
病历的记载本来就是针对医疗治疗及护理照顾的内容(我的认知啦)
更何况如果您是指在a医院慢性疗养中吃包子噎到,送到b医院急诊治疗仍终至死亡
可能需要a.b医院都去了解一下状况,尤其是b医院急诊的诊断相当重要
如果我是身为b医院的社工,也接获家属抱怨电话,并评估家属会要求正面回覆
我倾向的做法会先将相关报告上陈院方
(虽然很像paper-worker,不过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并加会主治医师要求提供书面医疗处置报告,以方便後续书面函覆予家属,
当然如果最终家属依然不愿接受,则可能提出法律诉讼,卫生局到院封病历
这可能已经不是社工可以处理的了,大多会有法律/医师顾问接手
在疑似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社工人员须谨慎,切忌勿给予自身无法控制的答覆,也尽量不要介入价码的谈论
社工人员仅须针对医病关系协调/家属情绪支持/等服务
并将申诉报告上陈/个案纪录记载等项目
不过,社工人员是否需要涉入医纠案就是近年来一直在讨论的议题了
毕竟,除非工作职责有清楚划分,不然社工角色很容易混淆,也很容易破坏与案主的信任关系
小女子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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