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lviasky (翔封)
看板SW_Job
标题[徵才] 徵台北县视力协助员
时间Thu Mar 12 18:29:26 2009
财团法人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
培训台北县视力协助员招生简章
主办单位:台北县政府劳工局
承办单位:财团法人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视障服务中心)
招生:(一)培训对象:
1.高中程度以上,20-55岁之间能阅读文件报表且口语清晰表达能力无碍。
2.具备基础电脑使用能力(word、excel等),能协助完成简单电脑操作者,具耐心与爱心
社会人士计12位(曾接受其他县市培训者亦可参与)。
3.结训後需参与服务时数达20小时方给予结业证书。
(二)培训人数:12名。
(三)培训时间:98年3月16日至98年3月21日09:00~16:00时,授课时数计36小时
。
(四)培训地点:伊甸基金会视障服务中心(台北县板桥市广权路130号3楼)。
(五)课程内容:视障者基本特质、视障者就业现况分析、视力协助员的角色与
功能、盲用电脑及点字基本教学、报读技巧与方法、定向行动等。
报名:(一)时间:即日起至额满为止。
(二)方式:电话或通讯报名 (02)2963-6866 庄老师。
甄试日期:98年3 月13日检定考(笔试、晤谈)。
甄试地点:伊甸基金会视障服务中心(台北县板桥市广权路130号3楼)。
放榜日期:98年3月13日下午以电话通知。
开训日期:98年3月16日上午9:00。
师资:由国内具实务经验人士担任。
学费:训练费用全免且受训期间承办单位提供午餐。
※ 视力协助员权利与义务简介:
(一)视力协助员服务项目:
提供视觉障碍者与就业相关之人力协助服务,内容包括:报读、基础电脑文书处理、
专业资料搜寻及整理、暂时性行动协助等。
(二)接受服务者不得要求视力协助员提供与职场工作无关之协助,如:日常生活协助、违
法或其他非就业相关之私事;未依规定迳要求协助者,视力协助员得予以拒绝,并向本会
报备。
(三)视力协助员不得取代受服务者的工作,受服务者应自行承担自身工作绩效与成败。
(四)每次服务结束时,视力协助员须主动告知受服务者当次服务时数,并请受服务者於服
务纪录表签章,以确认视力协助之服务时数。
(五)视力协助员於服务时间内,不得延揽其个人业务或从事服务范围以外之工作,亦不得
收受视障者给予之酬劳、馈赠或自行携伴、邀约无关人员参与。
(六)视力协助员服务酬劳150 元/时,并享有100万元之团体意外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8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