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gent2 (展翅飞腾 )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 个案改名为服务使用者?
时间Mon Jan 12 14:11:18 2009
我看一下原 Po这个议题的文章
只是说某法规修订规定要把"案主"改为"服务使用者"
并没有说是实务界或是学界的点子
虽然说 各种委员会或是幕僚单位的意见来源可能以学界居多
但也不能排除有实务界想法参与其中
不过现在似乎大家的讨论又转向为"实务界"与"学界"之争
孰高孰低,孰不时食人间烟火?孰欠缺初衷的理想性?!
我个人在法界混沌过几年,对此专业虽也有微词之处,不过自认为有一点值得我们
社工专业追求之处在於:
法界的实务界(律师,法官,检察官)与学界基本上还蛮旗鼓相当
在社会地位上,在言论被尊重程度上,与专业的肯定上 (薪资就不用说了...差很多)
一个委员会,不会只有大学法律系的老师,法官律师检察官实务经验的意见同等受到重视
一个法律意见,呈现出来也不会只有法学界怎麽认为,实务界怎麽看,怎麽判也是很重要
在国家考试时,实务界与学界的见解都很重要
相对於社工界
我们希望建构出怎麽样的合作模式?
如同前面有篇说的,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为了提供案主或服务使用者更好的服务
很希望社工的实务界受到同等重视 不要一味膜拜学界的老师
学界老师也能多做一些直接有益於服务输送与提供的研究
多了解实务界的困境,
运用其影响力与资源去创造更有利实务界与案主(服务使用者)的大环境
毕竟"出一张嘴比较容易" (知易行难啦!)
很多学界老师没经历过政府单位的科层体制
并不知道很多理想性的建言不是实务界不做
而是制度的问题 或是官僚的问题
我知道实务界其实对学界欠缺实务经验是很嗤之以鼻
可是在面对出题老师或是所谓的评监等来自学界时
还是很难抵挡所谓的"权威"人士的光环或是标准答案
该怎麽呢?我不知道~~大家觉得呢?
美国这边
我已经看到有实务界与学界共同出书挂名的例子 (是大型研究案,不是小paper!)
很是感动
最高兴得应该会是我们的案主或是服务使用者吧!
这两群关注她们的专业人士终於可以合作无间了!!
p.s.医学院也是很多教授兼XX主治医师
两边赚当然也是
但是显示学界与实务是不分尊卑的~~
※ 引述《tieniu (铁牛哥哥)》之铭言:
: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铭言:
: : 我突然觉得,我反而在这版的位置有点怪。
: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 又刚好在这议题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词。
: : (可是我们却都还未讨论到细腻的操作层次)
: : 我却发现我被打成罪恶那一边: 不识实务的学者。
: : 原来学者在这边是原罪。
: : 不问理由,学者发言就该死。
: 实务经验是尚方宝剑吗?
: 小弟之前在的那家机构在争取国品奖的时候,
: 评审的委员只有一位是医疗方面的专家,其它委员则以财经跟管理见长。
: 经过一番参访後,其中一个委员就问了一个实务工作者会觉得是笑话的问题,
: 她问说为什麽你们一直在讲个案个案的,感觉上好像是他们犯了什麽错,
: 有案在身的样子。
: 从一个完全外行的人的眼中居然跟学术界的人看到一样的事情,
: 是不是学术界都跟外行人一样?
: 是学术界只看到自己还是实务界只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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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 编辑: regent2 来自: 216.171.30.11 (01/1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