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gon (Com-ba-de!!)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 个案改名为服务使用者?
时间Sun Jan 11 12:47:48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铭言:
: 版主办个投票啊,限定投票资格为实务工作者,了解一下民意
我突然觉得,我反而在这版的位置有点怪。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又刚好在这议题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词。
(可是我们却都还未讨论到细腻的操作层次)
我却发现我被打成罪恶那一边: 不识实务的学者。
原来学者在这边是原罪。
不问理由,学者发言就该死。
可是,妙的是,
我在台湾时曾经作过六年的实务工作。
来美後,我继续跟台湾的实务工作保持联系。
甚至,我还是某种程度参与台湾的实务工作(替机构写案子)。
社工是专门职业。
学术和实务本来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那请问我们现在这边正在做得是甚麽?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经或者现在仍在实务界
作为"证明我不是学者而是实务工作者"的身分标示牌。
似乎只有这麽作,
我才得以还己身清白。
真讽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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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5.43.132.78
1F:推 Sagan:直接叫案主的名字 亲匿一点的叫绰号 或◎先生、●小姐不就得 01/11 12:50
2F:→ Sagan:了? 01/11 12:50
3F:推 lighthearted:不问理由,学者发言就该死。←我想并没有人这样认为 01/11 15:29
4F:推 paytan:小草可以不用这麽激动=.= 我个人也是赞成改服务使用者 01/11 19:14
5F:→ paytan:这跟社工提供「服务」 与求助者「使用」的概念接近 01/11 19:15
6F:→ paytan:你在台湾工作这麽多年累积的经验不会是白费的 01/11 19:16
7F:→ paytan:大家就只是讨论讨论 尊重发言权 请不要想太多 01/11 19:17
8F:→ linamo:不知有没有记错~个案改服务使用者好像是新管理主义提出来的 01/1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