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eniu (铁牛哥哥)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问题] 因为已下市的股票无法申请低收?
时间Wed Dec 24 01:37:20 2008
※ 引述《lighthearted (随遇)》之铭言:
: 是行政问题还是法规缺失?
: 案主在十多年前有股票帐户,但为其他亲戚运用
: 依当时的股票市值案主的财产超过申请标准,发现後变卖
: 但有些是已下市无法变卖的
还不简单,将这些股票从集保库存那边领出来,
然後将这些东西卖给他亲戚,
接下来让他亲戚去登记股东就好了。
下市下柜的股票只是不能在集中市场上买卖,
但投资人之间是可以互卖的,价值多寡看双方自己决定。
都已经壁纸化的东西,说卖个一两千也不会被课多少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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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真的是很困难的家庭,设法推一把吧,
法律是看人玩的,该环评的东西都可以合法搞成不用环评,
不过就是很简单的下市股票的问题,依法办理也是三两下就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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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87.151
※ 编辑: tieniu 来自: 218.163.187.151 (12/24 01:41)
※ 编辑: tieniu 来自: 218.163.187.151 (12/24 01:43)
1F:推 lighthearted:收到,谢谢回应 12/24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