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lence0314 ()
看板SW_Job
标题Re: [机车] 核销做假帐
时间Mon Dec 8 18:37:42 2008
※ 引述《cafe0824 (静)》之铭言:
: 好了 事情有最新进展了
: 原文有提到某同事为了一个不存在的活动核销
: 现在被某位理监事「意外」知道了,威胁要检举「社工」和「会计」
话说回来,社工有盖章,那...顶上主官也有盖章吧= =?
所以...看该社工的直属上司现在是不是很峱就知道事情是好是坏了...
: 真好笑....也不想想这是谁决定的!
: 等到时候上法院再谈谈所谓的社工专业和热忱吧~~(换我逃过一劫 = = )
: 顺便请教各位,有什麽自保的方式可以帮助我同事吗...?
: 谢谢了...
: ps:
: 其实我很赞同前篇b兄的部分言论,我想我同事当时在核销的心态也是如此为协会着想
: 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发生,当被反咬一口时(这理监事跟我同事一点冤仇也没),
: 核销盖的章签的名就是自己!现在发生事情,又有谁可以来挺!?
关於核销出包这点,我个人认为,就是自己考虑不够周到所致...
毕竟你如果确定你核销的项目是以机构利益为前提的话,
那就要靠你自己的理性胆识去判对这件事的对与否,
如果是坏事,不举发你又照做,那事情发生了,
我觉得你也不必怪谁了,
或是在做这份事项的时候就同时准备"可以让自己够安全"的事证
我不太会用文字形容这类方式的处理方法,
但我只能说,
如果单以工作来说,不论是社工或是其他工作,
都会有相同的问题,
工作是死的,但你一定要用活的脑子去工作,
而不是傻傻的怕上司或是怕自己经验不足,然後许多事情都自己先退一步,
有时候你明知道这份核销或是这个业务是不正当的,或是有风险的
那此时你就该自己有个底,做出来的结果会是如何吧,
其实我自己出社会也不是很久,
但就我自己的感觉,的确有许多刚出社会的新鲜人会犯一种错误,
就是把"理"跟"法律"画上等号了,
人可以讲情理,但我是认为,请以不违法为前提,
不违法的界线很模糊,鸡蛋里挑骨头也不是正确的说法,
这种拿捏的感觉,我还是认为只有经验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一个人被挖洞挖久了,日後总会小心别人挖洞给他跳...)
至於你说的,谁能相挺?
恩...说老实话,如果该职位的员工没有事先有保护自己的措施,
那...真的可能需要动用"人情"才有可能脱身吧...(要看事情的始末究竟是如何而定)
这部份就暂不多叙述了,我自己也有不好的经验...
最後,有一点我自己认为很重要...就是...
宁可丢了一时之间的饭碗,也不要丢了一辈子的饭碗...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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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olence0314 来自: 61.227.139.178 (12/08 18:38)
1F:→ bigfeet:推~宁可丢一时的饭碗,也不可丢一辈子的信誉 12/08 21:26
2F:推 licstar:同楼上,该走就走,章盖谁的就有责任,不然要职章干嘛 12/08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