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aacc (请说话,别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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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女社工访视家暴案 险被性侵
时间Tue Aug 26 00:09:22 2008
即便是专业人员,我们一样会遇到工伤 黑羊
看到这一篇新闻,其实有着一种莫名的心痛。
社工是不是专业人员,我想从学说理论,或是从证照考试里,我们都企图告诉社会大
众,我们有专业学识,我们有专业地位,我们就是专业人员。论点上没有错误,但专业人
员会不会有工伤问题?这应是不用怀疑,但是我们的主管单位却一再地忽视这个问题﹗拿
别的专业人员来说好了,建筑工程师,平时大多数时间虽然是在绘图室里画蓝图,但也要
到工地看施工状况啊!这时候难道工程师就不用戴上安全帽以防意外吗?还是他亮出建筑
师执照,落石就会自动回避?专业是对於自己能力的肯定与保障,但是它却无从保障意外
就此不会发生,工程师的安全保障除了来自於自己的注意外,更大的保障是来自於主管单
位及雇主的要求,为的就是避免工安事件的发生。然而社工的处境却相当奇怪,保护性社
工很多时候不得不面对非自愿性案主,虽然不是任何一个非自愿案主都有危险性,也不能
就因此否认这群社工有安全上的需要﹗各县市政府提供给社会工作者的保障是什麽?
就曾
听过某县市的保护性社工要求意外保险时,当局却已无立即危险及财务上有困难为由,很
〝委婉〞的拒绝这项请求,直到社工在家访过程中,差一点遭受性侵害,才做事後的补救
。
就在去年度,发生了医院社工在与病患家属协调纷争的过程被打,那还是在医院内,
而不管什麽领域的社工,家访的工作是常态,进到一个私领域的过程,社工发生危险的可
能性,不用多说,大家都可提出各种可能的状况。宁可百日无用,不愿一日无防,不就是
我们对於意外最应该有的态度吗?
意外是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的,个人能作的防范就是培养工作的敏感度、注意状况及周
遭安全等等,但这种个人的防犯是无法确保社工的劳动安全。社政的主管单位、社工的雇
主们,能不能再给我们多一点实际上的保障?让我们在工作上可减少工作危险的焦虑。可
以多一点的人力配置,让社工要评估有危险时,可以有同事的协助;在一些特殊的状况,
可以有警界支援:在面对工作的风险,可以增加意外险的保障;可提供我们一些防护、紧
急求援的系统。
在人群的服务工作上,我们所面临的是各式各样的人及周遭环境衍生出来的危机,可
能是暴力的危险,也可能是出入一个卫生环境不佳、接触疾病的风险,请勿就以该社工的
专业性不足轻轻带过,毕竟这样的说词也是再一次的伤害社工:「原来我受的伤害是因为
我不够专业,而不是手上的防护不足」,转嫁了政府及雇主应负担的种种成本。
专业能力是我们对於案主服务的保障,案主权益优先是我们重要的工作守则,但是当
我们的劳动权益一再地被漠视,还要背负一个不够专业的莫须有的罪名,恕我坦白说一句
,我也一样看不到追求专业的过程中,专业到底保障了多少案主的权益及社会工作者的劳
动权益?现今,我看到却是一种被〝专业〞莫名压迫的社工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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