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sty (冲!!!)
看板SW_Job
标题[困境] 服务对象v.s机构制度
时间Tue Aug 19 18:38:10 2008
想请问各位社工界的夥伴们:
如果有一份工作环境是自己还蛮喜欢的,应该说服务的对象是自己想从事的
但机构的制度却让我快不能忍受时,如:我才刚进去但却已经垫钱店了快一万
该如何做抉择呢?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很久了
已经不知道自己对於这间机构的忍耐该到什麽样的地步才可以潇洒的说掰掰!
因为如果走了我会很舍不得我服务的对象....
可以请大家跟我分享一下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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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iing:我学长说过:不要把对案主的慈悲用在对老板身上,闪吧 08/19 23:26
2F:推 Huskyj:走吧!自己都养不活了怎麽服务他人?! 08/19 23:51
3F:推 strength:在走之前要不要考虑反应一下问题 而不是说走就走 09/26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