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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是否可在本版讨论工作上所遇到个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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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7/08/2008 12:00:40 Tue
◆ 票选题目描述:
◆投票结果:(共有 82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赞成可讨论个案问题 70 票 85.37% 85.37%
反对可讨论个案问题 12 票 14.63% 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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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licstar 的建议:
作好匿名,保密即可。
○使用者 aquarius212 的建议:
很喜欢这个版
○使用者 lighthearted 的建议:
保密原则的运用与讨论,并非全有全无的概念,讨论的是处境而不会暴露个案的身
分,我想是可增进案主利益的行动,以事件为讨论主轴,而非公开隐私不违反保密
,但就教者若缺乏敏锐度是一个可能的风险,我不赞同以投票方式粗糙决定应讨论
○使用者 sigon 的建议:
有条件赞成 必须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得把所有可辨识资讯抽掉
另外 最好在讨论时 多强调自己的处预计画与逻辑 而非强调案主的细节
除非该细节与处预计画有关联 太多的案主细节也意暴露案主身分
○使用者 gogonpo 的建议:
赞成,但条件是不得公开个案姓名及个人资料,以及机构名称
○使用者 moody 的建议:
在不违反保密原则下,应该可以适度讨论一下特别的个案
○使用者 lovedawn23 的建议:
尽量大方向提问比较好吧...个案问题找督导罗
○使用者 mrd 的建议:
避免违反社工应尽保密原则的义务。
○使用者 tina7653 的建议:
讨论个案不可提及所属单位或者任何可供辨识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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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82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