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eyes25 (运动是王道)
看板SW_Job
标题[徵才] 内政部澎湖老人之家徵社工员
时间Thu Apr 17 17:10:52 2008
一、资格条件:
应具下列资格之一,并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
(一)社会工作师考试及格者。
(二)大学以上学校社会工作、青少年儿童福利、社会福利相关科系、所、组毕业或取得
其辅系证书者。
(三)大学以上学校毕业,於「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施行前,
已修毕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方案丁类训练课程,并领有结业书者,於该办法施行日
起十年内,得遴用为社会工作人员。
(四)无传染性疾病(胸部X-ray、B型肝炎、梅毒、爱滋病、阿米巴及杆菌性痢疾)、精
神疾病或精神耗弱(俟录取後,需检附体检证明,未符合者,得取消资格)。
二、工作内容:
(一)参与院童生活照顾、行为辅导、心理谘商等工作。
(二)协助处理一切与院童相关之业务。
(三)国定例假日,递补照顾服务人员从事相关工作项目。
(四)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三、上班情形:
(一)每月上班22日,每日以8小时为限,配合院童生活作息,采行三班制轮班,必要时
得配合业务需求调整上班时段。
(二)因事病假不能上班,应依规定调整上班或请假,不得无故旷职。
四、上班地点:内政部澎湖老人之家少教所。
收受报价单或企划书方式及地点:
1.意者请备妥7份相关资料(含履历表、自传、毕业证书(影本)、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放
入封套并加以密封,并请於封套外注明投标项目。专人送达或寄达至澎湖县马公市光华里
123号(秘书课)。
2.开标地点:本家行政大楼2楼会议室。
3.面试时间:民国97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
4.本案依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第2条第1项第3款规定择符合需要(条件)
者,依评比序位录用。
5.若需标单者,请洽本家秘书课或上本家网站(网址:www.pheh.gov.tw)免费索取。
6.备取1名,视实际需要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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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123.6
1F:→ cateyes25:这次徵选是符合劳基法(福利及待遇),之後就都人力外包了 04/17 17:11
2F:→ cateyes25:在澎湖工作有兴趣且符合资格者可以把握机会 04/17 17:12
3F:推 catchy1009:不过还是请你补上薪资范围喔! 04/17 18:23
4F:→ cateyes25:1250/日..一月上22天班..每月27500元(需自扣劳健保) 04/18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