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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陈峰民无罪定谳 想回基层教球
时间Wed Mar 30 18:35:3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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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SanChang (Tai-San Chang) 看板: Monkeys
标题: [新闻] 陈峰民无罪定谳 想回基层教球
时间: Wed Mar 30 03:07:35 2011
陈峰民无罪定谳 想回基层教球
〔记者杨国文、林世民/台北报导〕前La new熊队捕手陈峰民遭指控收贿70万元打假球,
涉嫌诈欺案,一审判他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认定并无收贿或打假球证
据,昨仍判他无罪,全案定谳。
前东家未决定撤销求偿
依中华职棒规定,球员一经起诉就「永不录用」,陈峰民确定回不了职棒,至於遭前东家
求偿的部份,Lamigo桃猿(前身La new熊)领队苏敬轩说:「专业的部份就交给专业人士
处理,会由球团律师研究後再讨论,是否撤销对陈的民事赔偿告诉,目前还没有决定,也
不方便说明。」
陈峰民目前只求争取应有的工作权,回基层当教练,对此棒协秘书长林宗成表示,教育部
、学生棒球联盟与中华棒协共同规定,只要有起诉无论最後是否获判无罪,都无法登录於
学生球队中,但此项规定是在2000年设立,当时并未有如此案例,如陈峰民想回业余教球
,可提出书面程序,再来开会讨论。
板桥地检署指挥新北市调查处侦办中华职棒打假球案,认为「雨刷」蔡政宜主导的职棒签
赌集团,透过陈峰民友人向陈的父亲游说,交付70万元,要求陈峰民打假球。陈峰民涉嫌
於95年5月间La new熊队与中信鲸队在高雄澄清湖球场比赛中配合打假球。
检方侦查後,以诈欺、赌博罪起诉陈峰民,并求刑一年半,陈因此遭球队开除。
一审时,陈峰民否认收贿或打假球等指控,坚称不认识蔡政宜、蔡森鸿及陈东兴等人,当
天3打数无安打是因打击陷入低潮,并非故意打假球。
合议庭认定,因查无陈峰民与陈父收贿的金钱流向、通联纪录等证据,判陈峰民无罪。全
案上诉高等法院後,高院合议庭仍认为并无陈峰民打假球等事证,昨仍判陈峰民无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30/today-sp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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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cker1234:加油..虽然大环境对你不友善 140.114.184.3 03/30 13:22
2F:→ rocker1234:可是还是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140.114.184.3 03/30 13:23
3F:→ hcbr:查不出金钱流向就说人放水?检察官好大官威 114.40.116.172 03/30 17:56
4F:推 mika95g:借转 61.20.156.190 03/3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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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tw00383279:原PO 今天 准备好了 03/30 20:42
6F:推 cobras775:看他打球很拚我就知道会等到无罪的^^ 03/31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