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ttewang (拿铁)
看板STUT
标题[公告] 文章代码(AID) #1CSBO7a4 判决
时间Sun Aug 22 14:57:49 2010
公告主文:
依据南台板板规(ver 3.1)第四条规定:
若是想抱怨或是讦谯学校,或是对南台附近的店家有不满时候。
请用"抱怨"选项。但是「敏感关键字」(比如人名或是问候人家祖宗等)
请自己马赛克。拜托也别抱怨的太过明显。
及第十一条
十一:法律及校规特别条款
请板友在发文时特别注意在文章中是否有违反
中华民国法律及
南台科技大学校规;
根据
个人资料保护法 第十八条(注1)
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或电脑处理,非有特定目的,并符合左列情
形之一者,不得为之:
一、经当事人书面同意者。
二、与当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而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之虞者。
三、已公开之资料且无害於当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四、为学术研究而有必要且无害於当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故依据板规第四条及十一条规定,本文收录备查并
文章删文、PO文者水桶7天
如原PO对判决有异议,欢迎来信说明
(注1):本条文引述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十八条(现行法规:中华民国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总统 (84) 华总 (一) 义字第 5960 号令)
本条文於民国 99 年 05 月 26 日修正成第十九条,但此法规尚未经总统令颁布故本法规
部分或全部条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法规出处:
http://atftp.epa.gov.tw/peti/epa/law/law16.asp
原文摘录(有关人名,马赛克处理):
作者: ro165x (两津) 看板: STUT
标题: [小心]夜间部夜四技X传系李X亭~放鸽子!
时间: Sun Aug 22 13:30:44 2010
前一阵子已经向她一星期前约好碰面,但在碰面的前一天
假借要帮朋友做报告为理由,取消邀约!(还用即使通离线讯息告知带过,实在太白览了)
我要是没开即使通不就装校为在那边等到起校!
从此之後手机电话死都不接,曾经用朋友的手机打给她
她却接起来听到我的声音,说她很忙,很忙,很忙,没时间跟你讨论!
一个夜间部白天没在工作的学生常常窝在家中是有多忙,三不五时在家睡觉,常常说她自己
很累,简直把人当白痴在那边耍!
请跟她同班的同学请代为转告,请她出来面对事情,不要只会逃避利用人家好处!
证明心理有鬼就不敢接我电话!
学号:996J0XXXX
李XX同学
女生
6年级生
思想怪异,常常怀疑被人跟踪,喜欢吃土虱!
住在安南区安和路上!
(请同学小心不要被她利用放鸟)
不要怪我对你不仁,是你先对我不义!
以上判决
板主 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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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麽事,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 <陈之藩--谢天>
因为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就感谢天罢。无论什麽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
即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还要等候机会的到来。越是真正做过一点事,越是感觉自己
的贡献之渺小。
於是,创业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上天,而败家的人却无时不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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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8.164.54
※ 编辑: Lattewang 来自: 203.68.164.54 (08/22 15:04)
1F:推 xyz4594:太快删了 还想多看一下好戏呢 XD 08/22 15:07
2F:→ Lattewang:板主有在家,当然要处理罗 XD 08/22 15:09
3F:→ MickChen:那个...标题是不是也要马一下呢? 08/22 15:46
※ 编辑: Lattewang 来自: 59.104.201.212 (08/22 18:45)
4F:→ lastroom:QQ 台南版蛮有名的人 08/22 19:17
5F:推 ogisun:疑!?是两津警官阿...好久没出现 08/22 19:27
※ 编辑: Lattewang 来自: 203.68.164.54 (08/22 23:11)
※ 编辑: Lattewang 来自: 203.68.164.54 (08/22 23:13)
※ 编辑: Lattewang 来自: 203.68.164.54 (08/2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