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malspell (Lion-hearted)
看板STUT
标题Re: [闲聊] 关於退学制度真的取消吗?
时间Tue Feb 23 01:01:20 2010
※ 引述《timjack77 (吴彦祖哥哥)》之铭言:
: 上学期听说南台不退学了
: 可是我有朋友在大二上被退了
: 因为我自己是重考後进入南台
: 所以跟他不同年级
: 是97级之前入学的学生还是会被退吗?
: 请各位大大给个解答
: 谢谢
南台科技大学学则
http://academic.stut.edu.tw/data/acadmic/1-1-980720.doc
有关退学
第七章 退学、开除学籍
第四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逾期未注册或休学逾期未复学者。
二、学期学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连续两学期(不含暑期)达该学期修
习学分总数二分之一者。
三、侨生、外国学生、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学生、派外人员子女学生,学期学
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连续两学期(不含暑期)达修习学分总数三
分之二者。
四、延长修业年限届满,仍未修足所属系组规定应修科目与学分者。
五、违反校规情节严重,经学生奖惩委员会议决议退学者。
六、自动申请退学者。
七、其他依本学则规定应予退学者。
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第一项第二、三两款之限制:
一、学期修习学分在九学分(含)以下者。
二、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
三、因怀孕、生产或哺育幼儿持有证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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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上还有退学这回事没错,此外在学务处的网页,学生奖惩要点
http://osa.stut.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id=30&Itemid=103
第十二条
十二、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退学之处分:
(一)经核定?定期察看之期间内,有缺旷情形累计六节或记小过乙次以上
处分者。
(二)贩卖或吸食违禁药品者。
(三)经学校奖惩委员会审议应予退学者。
还有操行成绩考查评定要点
http://osa.stut.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id=31&Itemid=104
十一、定期察看:
(一)学生经奖惩审议委员会核定?定期察看处分者,以一年?期思过改进。
(二)受定期察看处分之学生,应填具保证书经核准始可继续就读。保证书除请
学生家长、导师保证外,应另请本校专任老师一位做保证人(每位师长限
保一位同学),且每周向谘商辅导组老师 (含研究生),每两周向保证老师
报到面谈。
(三)定期察看期间,如有旷课、缺席、集会不到等情形累计达三次(迟到或早
退累计满三次以旷课一节论),或记小过一次以上处分者(累计三次申诫以
小过一次论,即予以勒令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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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以往所谓旷课多少堂会被退学的规定已经没有了
好像也没讲到操行不及格会退学这回事
总之,希望上面的文字我只是打好玩的,不要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
念大学应该是快乐的时光,好好用功,也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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