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stinsane (西狂)
看板SP3_AllSport
标题[检举] (SP1_AllSport) 2026/07/02
时间Thu Jul 2 19:42:08 2026
[Ⅰ] 检举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SP1_AllSport
ChrisDavis
[Ⅱ] 检举案属性:(请保留本案申请类别,其余两行请删除)
检举案再议
[Ⅲ] 检举案文章代码:(请於下一行附上SP2检举案裁定文之文章代码)
原检举文
#1gDKG9xH (SP2_AllSport)
裁定文
#1gHM1QeZ (SP2_AllSport)
[Ⅳ] 检举案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本案符合组务板第五条所称之「特殊理由」,请求受理本案再议
[Ⅴ] 被检举人之违规事由:(请於下一行说明检举对象的违规内容)
本人依据 SP3 组务板第五条提出本案再议
本人了解组务板原则上不受理当事人就自身案件提出再议,惟本案具有下列特殊理由,足
认有重新审查之必要
一、本案具有第五条所称之特殊理由
本人此次申请再议,并非单纯因不服裁定结果
而系因小组长裁定过程中,未就本人提出之重要争点加以审查及说明,致裁定理由不足,
影响本人对裁定之理解及救济权利
本案再议重点系程序是否完备,而非要求迳行改判。
二、本案与2022年前案事实并不相同
小组长裁定表示:
「申诉者 westinsane 早於2022年就已被同样情形水桶一次,因此依照前次判决维持原判
。」
然而,本案与2022年前案之事实并不相同
2022年前案中,本人系直接揭露特定人士姓名,因此遭认定涉及个人资料
本案中,本人并未直接揭露任何姓名或其他可直接识别特定人士之资讯,而仅以较为隐晦
之方式描述事件
两案在资讯揭露程度已有实质差异
然而,小组长并未说明:
.为何隐晦描述仍与直接揭露姓名属相同情形?
.判断两案相同之认定依据为何?
.适用前案之法律理由为何?
仅以「依照前次判决」作为全部理由,尚不足以说明本案何以应适用完全相同之处理结果
。
三、板规并未事前公告相关认定标准
本人原检举已指出:
板规及相关公告中,未见下列内容:
.个人资料之定义
.影射个资之定义
.足以辨识特定人士之判断标准
.隐晦描述即视为个资之标准
然而,本案发生後,板主群始发布有关个资及从严处理之补充公告
此情形使本人合理质疑:
目前适用之认定标准究竟系案件发生前即已存在,抑或於案件发生後始补充建立
若管理标准已有加严或扩张解释,亦应先行公告,使板友得以预见哪些行为将构成违规,
而非於案件发生後始援引较严格之标准处分使用者。
四、小组长未回应本人原检举之主要争点
本人原检举提出之问题包括:
(一)个资认定标准为何?
(二)相关标准建立及公告时间?
(三)板主是否依一致标准执法?
(四)本案与前案差异是否影响判断?
然而,小组长裁定全文仅引用2022年前案,即维持原判
对於上述问题均未逐项说明
本人认为,再议之目的并非要求小组长改变判决,而系希望小组长能就本人提出之板规及
程序争点作成具体说明,使裁定理由完整,并使使用者得以理解裁定所依据之标准。
若小组长认为本案与2022年前案属相同情形,请具体指出本案中何一段文字,已达到与『
直接揭露姓名』相同之辨识程度,并说明其所依据之板规、公告或既有裁判标准。
[Ⅵ] 检附证据:(请於下一行提供相关文章代码或连结)
1. 本人原检举文
#1gDKG9xH (SP2_AllSport)
2. 小组长裁定全文
#1gHM1QeZ (SP2_AllSport)
3. 2022年前案裁定
#1Z7ddoJt (SP2_Baseball)
4. 板主处分公告
#1g7HB9r8 (BaseballXXXX)
5. 板主後续发布之个资及从严处理公告
#1gAHl9Ow (Baseball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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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举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检举文。
※ 若本案属於「检举案再议案」,需填写第三项[Ⅲ]之内容。
※ 若本案属於「小组长检举案」或「组务板违规检举」时,不需填写第三项[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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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30.3.16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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