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Nloler (缘妙不可言)
看板SP3_AllSport
标题[上诉] (Olympics_ISG)2024/8/15
时间Thu Aug 15 19:28:10 2024
[Ⅰ] 上诉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看板名称:Olympics_ISG
板主代号:LEEWY
[Ⅱ] 上诉人所受板务之处分:(请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码)
劣文+删文+水桶5年
文章代码:
#1cfD7WHk (Olympics_ISG)
[Ⅲ] 上诉人沟通层级之提案:(请於下一行附上沟通层级提案之文章代码)
#1cfdhw5y (SP2_AllSport)
[Ⅳ] 上诉人申诉层级之裁定:(请於下一行附上申诉层级裁定之文章代码)
#1cjCal7v (SP2_AllSport)
[Ⅴ] 上诉人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撤销LEEWY板主的水桶判罚
[Ⅵ] 上诉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上诉人CNloler此前在SP2看板提出的奥运板水桶处罚申诉案(小组长层级),负责本案的小
组长evilcherry已于8月8日21时33分做出裁定并结案。
#1cjCal7v (SP2_AllSport)
小组长在最终裁定中提及:
「1. 是案上诉人因违规,已丧失本案之一切权利」
上诉人不服小组长的此项裁定以及此前两份中段宣告中对上诉人宣告的两项措施:
「3. 上诉案自动解销」
#1cgJsfMX (SP2_AllSport)
「6. 为免误会,CNloler因於组务板犯规,不得任何济助」
#1cgSr6In (SP2_AllSport)
当前,上诉人在SP3看板使用规则规定的7天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一.上诉人符合上诉案提案的各项条件。
虽然上诉人此前因为在SP3看板错误提案被水桶处罚,但当前水桶处罚已期满,理论上已恢
复上诉案提案权。
#1cfa7V_w (SP3_AllSport)
小组长层级的申诉案已于8月8日21时33分结案,SP3看板使用规则规定的上诉期是7天,当前
时间点提出上诉符合规定。
虽然小组长在申诉案中裁定「是案上诉人因违规,已丧失本案之一切权利」。但上诉人认为
,小组长这里提及的「本案」应当是指上诉人此前在SP2看板提出的奥运板水桶处罚申诉案
(小组长层级)。
#1cfdBNp2 (SP2_AllSport)
依小组长的职权,其无权剥夺申诉人前往SP3看板提出上诉的权利。
综上所述,上诉人符合上诉案提案的各项条件。
二.群组长应当回避本上诉案。
SP3看板使用规则第二条:
§ 4 群组长於下列情况,需声请回避并指派群组其他组务人员代为裁定。
a. 群组长於沟通层级或申诉层级已作为被申诉方并完成相关程序者。
b. 群组长於提案中有明显利益冲突者。
c. 使用者於提案中明确要求群组长回避,并经群组长同意其请求者。
由於群组长JUNstudio此前已在上诉人提起的组务看板违规受处分之申诉案中做出「当事人
违规行为已符合「干扰提案进行」之标准,裁定该案中止」之认定。
#1cioNiAZ (SP3_AllSport)
故上诉人认为本上诉案不宜由群组长审理,群组长应当回避并指派群组内除evilcherry小组
长以外的其他组务人员代为裁定。此项建议乃上诉人个人观点,是否回避仍然属於群组长的
职权,上诉人会尊重群组长做出的决定。
三.上诉人不构成组务看板连续违规,不符合「干扰提案进行」之情形。
1. SP3看板处罚案认罚。
由於Olympics_ISG看板板规中并没有明确申诉渠道,当时上诉人还处在与LEEWY板主的沟通
阶段,上诉人当时没有主动向板主询问,板主当时也没有主动告知申诉渠道。最初基於个人
经验判断,上诉人选择在SP3_AllSport看板提交申诉。後群组长发出公告并予以处分。
#1cfa7V_w (SP3_AllSport)
对於此项违规,上诉人认为上诉人自身因素占比更大,故对该项处分认罚。
2. SP1、SP2看板“违规”行为不成立
依时间顺序,先对SP1看板的提案行为做出解释。
#1cfcf5Qo (SP1_AllSport)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看板管理人员明确告知「申诉案」应至SP2看板提案不代表看板管理人
员已确认申诉人已符合至SP2看板提出「申诉案」的条件。是否符合提案条件还是要依板规
规定。SP2看板使用规则明确「沟通案结案」是提起「申诉案」的前置条件。在上诉人当时
的认知中,上诉人与板主之间的沟通案是否已经结案还未得到SP1看板管理人员的确认。即
使是群组长事後的公告,也仅认定上诉人「已进行与奥运板板主的沟通程序」,并未给出「
沟通案结案」的认定结论。故上诉人在SP1看板的提案行为存在正当理由,不应认定违规。
关於这个部分,也可以参考上诉人此前的论述。
#1cgY-uRW (SP3_AllSport)
关於上诉人在SP2看板的行为,现做出如下解释。
7月29日12时14分,上诉人有收到小组长evilcherry的站内信,就案件相关争议向上诉人提
问。
#1cfnSSud (SP2_AllSport)
从提问方式看,小组长有将自己带入一般台湾使用者的立场,要求申诉人解释用祖国指代中
国,如何让一般台湾使用者并不应将此理解作一种挑衅行为?
对於小组长的这个提问,上诉人认为小组长当时预设的立场,对於上诉人而言非常不公平。
从上诉人的视角看来,小组长提及的「一般台湾使用者」才是做出挑衅行为的人,且该挑衅
行为已经明显违反板规。
由於该问题是小组长的首轮提问,基於对小组长的尊重,上诉人并未在第一时间将上述观点
挑明,而是寄希望於小组长在了解案件的前因後果後,能够主动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
因此,在最初写给小组长的回信中,申诉人仅针对小组长预设立场的提问给出解释。
#1cfpuz4H (SP2_AllSport)
该部分解释的论点是「
用祖国指代中国,不构成对一般台湾使用者的挑衅」。
小组长收到回信後询问上诉人「愿意让我代po出去吗?不愿意的话我不能采纳你的回覆。」
#1clX3d94 (SP3_AllSport)
据此,上诉人发觉直接回信给小组长,相关观点无法被采纳,这也是为何後来上诉人选择直
接在SP2看板发表申诉参考文件的原因。
此後透过查阅SP2看板上小组长和板主之间的沟通记录,上诉人发觉小组长并未意识到这个
问题的存在。上诉人觉得有必要用某些方式提醒小组长。加之当时小组长并未依板规规定跟
上诉人确认申诉参考文件是否已经完备,故在上诉人的一般认知中,依然可以被允许在看板
发布申诉参考文件。
基於上述原因,上诉人於7月30日在SP2看板补充提交一份申诉参考文件。
#1cg51_0D (SP2_AllSport)
该文件的论点是「
部分一般台湾使用者在贴文下方发表不友好言论,已构成对上诉人的挑衅
。」
本质上,这份文件是上诉人从另一个角度对小组长首轮提问的回应,不属於「未经允许擅自
发言」的情形,亦未达到「干扰提案进行」之标准。上诉人的行为存在正当理由,依板规规
定不应视为违规,故小组长裁定上诉人「已丧失本案之一切权利」的决定无效,应当予以撤
销。关於这个部分,亦可以参考上诉人此前的意见。
#1cgYCXXl (SP3_AllSport)
四.应当裁定撤销对照板主的判罚
小组长evilcherry已在判决文中认定「相关文章明显不为闹板」。基於前段「上诉人不构成
组务看板连续违规,不符合「干扰提案进行」之情形」的论述,受理本上诉案的小组长应当
裁定撤销对照板主的判罚,解除上诉人在奥运板的水桶处分。上诉人可接受板主以奥运板板
规特10为依据,对上诉人贴文的删文处置。
特别声明:
群组长有在SP3看板「使用者 CNloler 於组务看板违规受处分之申诉案」中改判:
SP1 改判:取消警告,水桶天数不变
SP2 改判:改为累计警告两次,水桶改为90天(预计在 10/29 解桶)
#1cioNiAZ (SP3_AllSport)
对於上述改判结果,上诉人服从判决,对此不持异议。
本上诉案无意推翻上述判决。但并不代表上诉人完全认可群组长对上述案件做出的事实认定
。
本上诉案主要是针对小组长做出的「是案上诉人因违规,已丧失本案之一切权利」之裁定结
果。与此前群组长在组务看板申诉案中提及的「群组长裁定/判决结果作为本群组最终结论
,原则上当事人不得再声明不服。」原则并不冲突。
[Ⅶ] 检附证据:(若有需要,请於下一行提供相关文章代码或连结)
※ 上诉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上诉文。
※ 请注意!若上诉人不遵守格式及相关规则者,群组长得拒绝处理该上诉文。
※ 若上诉人为申诉案对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写前三项[Ⅰ][Ⅱ][Ⅲ]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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