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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上诉人 zx33571163 受棒球板处分之上诉案。 判决维持棒球小组主判决不变:水桶10年可於适当时间申请提早出桶说明一、本案违规行为属实 上诉人於 3/21 与 3/22 陆续发表三篇文章,其中除了第一篇以外,後面两篇文 章皆由板主认定违反棒球板规 B-2 并处以「水桶30天+删文」处分,该条板规 止使用发表「无意义文」,其认定之标准属於板主的自由心证。若板主在处分时 未有违规情事,则此种裁量标准视为合法,群组亦会承认其自由心证合理。(见 附件一) 二、上诉人属於废文惯犯 根据调阅棒球板水桶纪录,发现上诉人过去已有多次违规纪录,且多半都是违反 B-2 板规,纵然此种行为并未达到棒球板承认的累犯标准,但这种「惯犯」并不 值得同情。同时,可以推论,上诉人平常的发文逻辑与思维偏向与该条板规相悖 的观念,且长期未能检讨与改正自身行为而屡次违反该条板规,因此不考虑本案 上诉人要求「撤销 水桶禁言 处分」之主张有其合理性。(见附件二) 三、认定违反 B-18 板规 群组长在此针对上诉人的违规文章,做出简易文本分析如下: 起:先以「..黑鹰..黑熊..黑鲸..黑米..黑象..」等中职假球事件,先行建立 阅听人本文在讨论球员收钱放水打假球的第一印象; 承:再以「..各种背叛痛心的感觉..」强化此种论述; 转:接着「..这次黑谷事件..见怪不怪」突然将文章切入大谷/水原的事件; 合:因为不知道要怎麽替废文收尾,所以写「..嘻嘻」试图营造俏皮感 若非已得知上诉人的发文逻辑与习惯属於废文惯犯,否则会认为上诉人行文毫无 逻辑可言。 这篇文章花了过多心思在营造「球员收钱放水打假球」的印象,因此除了已违反 B-2 板规以外,也确实有违反 B-18 板规: 影射球员、球团或裁判放水且无法提供明确事实佐证者,永久水桶 上诉人在申诉阶段,曾主张此文「并非针对大谷本人」,但考量当时该话题具有 新闻热度,很适合废文惯犯趁机蹭热度,因此小组长在判决文中,表示该主张「 离奇胡扯」,在此极为认同小组长的判决。 我觉得有时候看到某些使用者长年用心经营自身废文惯犯的人设,这麽多年下来 却没有精进自身发文逻辑能力,其狡辩主张也没有说服效果。对此深表遗憾。 四、小组长要求板规加注退文处分,将改为建议 棒球小组长於本案前揭申诉案判决文中,要求棒球板「需在14天内修正 B-18 板 规,增订退文规则」,由於本案进入上诉程序,该段判决暂停执行,但是该段判 决将改为建议性质,请棒球板主群思考是否采用此建议。 五、本案维持申诉案主判决结果不变 本案涉及的 B-18 板规其处分为「永久水桶」,基本上就是水桶10年以上,因此 棒球板处以「水桶3650日」,与小组长申诉案判决文所言「禁言10年」相同。 另外,申诉案判决文有设定提早出桶标准,将予以沿用作为群组结论: 请当事人自行收集该位球星有涉及签赌案明确证据和法院判决後, 到 SP3 要求提前出桶 六、本案审理过程有诸多瑕疵,但不影响最後结果 1. 上诉人之瑕疵: 在群组长提问後并未於规定时效内回覆,但此处不予以处分 2. 板主之瑕疵: 在处分公告只针对第二篇违规文章作说明,未附上第一篇违规文章之处分说 明,但因为第二篇违规文章事涉永久水桶罚则,所以未影响处分内容 maimai2063板主 在协助从棒球板转出两篇违规文章後,有补上个人判决意见 ,由於本人并未传唤板主作答覆,此举视为「擅自发言」的违规行为。但 并未影响上诉案进程,不予以处分 3. 小组长之瑕疵: 在申诉案处理程序中,引用上诉人未被认定违规的文章作为提问资料,且在 判决中认为该篇文章「意图影射球星涉签赌案」,因为该篇文章未被板主 认定违规,所以小组长引用此文不太妥当,应该引用第一篇违规文章较为 恰当,不过第一篇违规文章未出现在板主处分公告中,导致小组长未能以 更切题的违规文章作为判决基础,这部份也算是一个小瑕疵 ~~ 附件一、本案相关时间轴 上诉人 3/21 发表文章 #1b-wMnLG (Baseball) 该文曾在申诉阶段被小组长引用 上诉人 3/21 违规文章 #1c8o9rCV (SP3_AllSport) 於 3/22 被板主删除 上诉人 3/22 违规文章 #1c8oA0Ls (SP3_AllSport) 於 3/22 被板主删除 棒球板 3/30 处分公告 #1c1vqnSa (Baseball) 上诉人 3/22 沟通案 #1b_I4X5U (SP1_Baseball) 於 3/29 宣布结案 上诉人 4/02 申诉案 #1c2kSyQs (SP2_Baseball) 4/02 申诉答覆 #1c2vxM9P (SP2_Baseball) 4/06 申诉判决 #1c4Mp1dw (SP2_Baseball) 上诉人 4/07 上诉案 #1c4gNPlO (SP3_AllSport) 附件二、上诉人违规纪录 11/19/2012 11:45:56 clywin123 限制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15 天 理由: 不雅昵称 07/13/2016 23:31:08 GreenChamber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15 天 理由: B-6 08/24/2016 21:00:12 clywin123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B-2 10/27/2016 18:22:50 GreenChamber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B-2 03/07/2017 10:36:57 st900278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60 天 理由: B-2 + WBC条款 07/26/2017 03:01:50 arashicool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150 天 理由: B-2&B-17 04/14/2018 09:23:34 st900278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B-2 10/10/2019 13:12:10 arashicool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B-2 03/22/2024 11:26:29 maimai2063 暂停 zx33571163 发言,期限为 3650 天 理由: B-2+B-18 -- 本案由国家体育场群组长审理当事人提出之上诉案。 本案采以申诉程序时所确认之事实为判决基础。 群组长裁定结果作为本群组最终裁定,原则上当事人不得再声明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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