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stinsane (西狂)
看板SP3_AllSport
标题[上诉] (Baseball)2024/03/31
时间Sun Mar 31 17:18:23 2024
[Ⅰ] 上诉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Baseball) TRosenthal、reno30918、maimai2063、KDDKDD
[Ⅱ] 上诉人所受板务之处分:(请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码)
#1bvqrzCg (Base_Picket)
[Ⅲ] 上诉人沟通层级之提案:(请於下一行附上沟通层级提案之文章代码)
#1byOlCRz (SP1_Baseball)
[Ⅳ] 上诉人申诉层级之裁定:(请於下一行附上申诉层级裁定之文章代码)
#1b_PRIyy (SP2_Baseball)
[Ⅴ] 上诉人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减轻水桶
[Ⅵ] 上诉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首先,我还是不懂何谓「无讨论意义」的文章
明明我是在棒球板发有关棒球队的文,也不是在讨论啦啦队
结果板主群接获检举後,用疑似自由心证的方式将我水桶
这点我无法接受
其次,小组长在SP2判决时,仅说「经组务检视原文後,认同板主群看法」
那这是不是也可以作为组务的自由心证?
如果板规没有一个明定的标准,纯靠过往的判例或是板主群的自由心证
那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板主群,甚至组务,都有把这类板规当作板皇条款来执行之嫌?
这点我亦无法接受
如果我因为不常上棒球板,导致让我不了解板主群的判罚标准而误触板规,这点我需要检
讨
所以我的诉求,从一开始的解除水桶,改成希望能缩短水桶天数
以上,请组长明查,谢谢
[Ⅶ] 检附证据:(若有需要,请於下一行提供相关文章代码或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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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上诉文。
※ 请注意!若上诉人不遵守格式及相关规则者,群组长得拒绝处理该上诉文。
※ 若上诉人为申诉案对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写前三项[Ⅰ][Ⅱ][Ⅲ]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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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30.4.247 (澳大利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3_AllSport/M.1711876706.A.07A.html
※ 编辑: westinsane (203.30.4.247 澳大利亚), 03/31/2024 22: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