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标题Fw: 关於SP判决及不能PO文的问题
时间Thu Sep 8 14:53:50 2022
※ [本文转录自 JUNstudio 信箱]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标题: Re: 关於SP判决及不能PO文的问题
时间: Wed Sep 7 23:54:54 2022
真的很抱歉一直打扰组务
我也是真的很不想搞这些事情
请问组务的意思是只会在SP3板再就检举案重新审议
还是四个问题都会一并回应呢?
关於中介法
我想PTT站方的说法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修订今天进行《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第三场公开
说明会,邀请资讯储存服务及线上平台服务业者与公协会参加,发表意见。
本土的数位社群平台异口同声表示NCC的法令制定模糊不清,形成不想管就不
管,但一想管就「个案认定」的荒谬方式。
大概就是我这次B-1被搞的心声写照
况且我认为当时申诉时也提供够多的判列佐证
但仍是一个"板主裁量判决范围"
一样的案例全都无罪就我一个水桶30天+创新法关1年?
再用後法罚之前的行为到底是可行的吗?
不过既然组务不喜欢听到"中介法"那我不提也就是了
但是我还是希望组务在偏爱管理阶层的同时
也能维护一点点板众的基本权益
说真的
如果我犯了板规被罚我真的认了
但是想到这种不白之冤
唉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铭言:
: 毕竟是跟案件有关联
: 所以如果是需要我作进一步回应的话,我会把先把你这封信转录至SP3後再公开答覆喔
: 不要再提中介法啦,咱们这边就只是个小小的讨论区而已
: 扯这些干什麽~
: ※ 引述《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之铭言:
: : 简短来说的话就是
: : 1.我在SP3检举板主违反板规
: : 为甚麽判决会是在板主裁量范围内?
: : 遵不遵守板规可以自行裁量?
: : 2.小组长在暂代板主期间做的判决和公告不得申诉及沟通是正确的吗?
: : 3.对於判决或板务有疑问到底是该私下问小组长和组务还是在板上发文?
: : 私下问不给答案,板上发文就说要水桶
: : 4.前次B-1申诉中小组长新增观察者名单(之前小组长都是给建议没看过自己定板规的)
: : 组务判决是小组长权力,但对於用新法处罚之前行为似乎不合法理
: :
: : 这是前封信内的内文
: : 第一个问题是关於SP3的检举判决
: : 想请问我的检举内容是那里写的有问题
: : 很好奇我应该写得很清楚是
: : "检举板主违反板规"
: : 为甚麽判决结果出来是
: : "判断板主裁量过程仍在合理范围内"
: : 是因为板主要不要遵守板规可以自己裁量吗?
: : 第二个问题是关於我在SP1的沟通文
: : 本来也应该是在SP2再上诉
: : 但是考量到小组长摆明就是在搞我
: : 三个经过小组长的文
: : 两个判定不受理一个直接外加中介法关我
: : 然後现在又剥夺我在SP板PO文的权力
: : 直接说我再PO文就要水桶我
: : 就是打算搞死我然後又不给申诉?
: : 连我本来打算利用中介法的势头在SP1板讨论
: : B-1和B-17自由心证过头的文都不敢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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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5.177.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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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JUNstudio (220.135.105.33 台湾), 09/08/2022 14: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