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NBA版版主Hijikata不当水桶
时间Fri Dec 19 04:36:28 2014
感谢 H 板主的说明,不过下次请尽量只回应组务的问题就好
请问另外两位板主是否同意 H 板主的说法,亦即下面这段
因减刑部份在每次不同情况下 每位板主自然有着不一样的判决
然後每位板主是各自独立处理收到申诉的案件
彼此虽然会交流案件相关的情形并做出建议 但不会去干涉负责的那位板主的做法
若是同意请推文即可,不同意可以回文
※ 引述《Hijikata (副长)》之铭言:
: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 请问 NBA 板板主 Hijikata/g6m3kimo/VVVV5555:
: : 对於板规「罚则」中之注文: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罚责,板主有权不采纳。
: : 是否有客观的认定标准?
: : PS: 组务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有客观标准,有的话请说明,没有的话直说无妨
: : 请三位板主推一名代表回应,或是想各自发言亦可
: 1.关於罚则部份
: 2.关於申诉者的部份
: 3.关於客观标准的部份
: 我想群组长有疑问的可能是关於减刑条款的部份 是否每位板主有不同作法
: 因为在大前提中说明 特殊情况板主有权调整罚则内容
: 但既然名为特殊情况 自然每次的特殊情况「都不同」
: 因减刑部份在每次不同情况下 每位板主自然有着不一样的判决
: 然後每位板主是各自独立处理收到申诉的案件
: 彼此虽然会交流案件相关的情形并做出建议 但不会去干涉负责的那位板主的做法
: 此次案件的负责人是我
: 我就此篇第二部份之说明做出此次判决
: 该申诉者纪录上为针对特定族群球迷引战的累犯
: 我依据这次的情况及过去的纪录判断是有心人士
: 依据
: 「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罚责,板主有权不采纳。」
: 及罚则之大前提
: 「遇特殊情况,版主有权视情况调整罚则内容,但须於公告中说明.」
: 行使板主在特殊情况可以调整罚则内容的权利 取消此次申诉者qoomilk的减刑权
: 以上即为此次判决之说明 感谢群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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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6m3kimo : 同意 124.11.188.124 12/19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