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milk (狐狸尾巴)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Fw: 您好,有关判决部分
时间Mon Dec 1 17:04:06 2014
※ [本文转录自 qoomilk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长)
标题: Re: 您好,有关判决部分
时间: Mon Nov 24 16:09:38 2014
※ 引述《qoomilk (狐狸尾巴)》之铭言:
: 所以这是指加重部分,版主有权调整"罚则"内容,你可以三个月或是如何,
: 例外条款则是写在下面一段,
: 且例外条款的例外条件也写在注明这部分,更何况您自行取消此条例的理由
: 不但注明上没有,
板规已写明对於罚则 板主有权视情况调整且说明
减刑条款包含於罚则之中 并非独立出去的部份
: 而且是针对群族性而不是在"争吵"这部分,(如你举的Kunda案例)
: 这点在我第二次违规(一月份)就有类似情况版主是说可以的。
: 违规罚条明显指出
: 重点是在"引战钓鱼挑起纷争",而不是"特定"版友gm球迷球员。
: 我想这点非常重要,因为这很有针对性。
并没有针对性
判决的依据在於违反者是否有记取上次的违规与处罚
你与另外两位上次违规的部份同样是环绕於林迷与火箭迷之间的争议问题
kunda则不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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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qoomilk (163.25.95.235), 12/01/2014 1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