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DENS (我不是正妹)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立案]NBAEasyChat使用者检举案
时间Sun Oct 28 14:25:03 2012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针对几点来回
: 版主还是需要做处理 为期7天(组规规定)
: ※ 引述《ZIDENS (我不是正妹)》之铭言:
: : 第二条 版主需处理任何有关人身攻击和跨版争议之版务工作。
: : 人身攻击则为任何影射真实资料和ID和台湾篮球相关人员之人身
: : 攻击和讽刺、辱骂、挑衅行为等。
: : 跨版争议则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争议,进而用至其他无关的版上
: : ,企图营造挑战、主持版上一切之行为。
: : 先问问是否引用此条例?
: : 以我来看皆尚未达到标准
: 就申诉者的提报文章 其中我认定18025和18022就足够认定标准
: 其余的则是版主自行判断 组务不干涉
我没收到检举 请明确给违规处
才有办法讨论我们标准之间的差异点
不然以我的标准就是没事
U2要结婚我们还办过活动
他本人也是本版常客
底下推文我也没收到相关申诉
目前我认为尚未超出标准
另一则讨论使用者分布且往好的方面
我不认为会引发跨版争议
医学院与商学院之战吗?
: : 依据
: : 第三条 其余第二条未规定之项目,以各版版主之版规,自行决定之。
: : 若是无版规之版,使用者因任何判决上诉,则组长会以第二条之规范
: : 处理申诉案件,造成判决之损失权益则版主自行吸收之。
: : 可以讨论本版各使用者於版规上本来就是ok的
: : 内文也没有激进的攻击 几乎为使用者闲聊
: : 若要裁定麻烦请给进一步的指示与相关违规处
: : 又
: : 根据
: : 第四条 若任何使用者检举第二条之规定,举证版主未处理上述争议问题,
: : 组务则会寄信通知,若版主不予处理,则有下列惩处:
: : 1.版主於组务寄信7天後不处理,警告一次。
: : 2.版主於组务寄信14天後不处理,警告累计为两次。
: : 3.版主於组务寄信後超过21天不处理,则拔除职务。
: : 我认为此案不成立
: : 该组规并未说明组务有权直接申告
: : 而是由使用者检举
: : 近期未收到任何检举信件
: : 等於使用者检举是直接跨过版主申诉阶段向上呈报
: : 若小组长未查证就受理实属失职
: 小组长并没有失职疑虑 我在之前就已经讲很清楚了
: 如果是使用者自行检举 若文章中有认定事实就算成案
你什麽时候讲过了?
其实我研究了一下完全没看到相关字词
前文也有提到这是使用者提出的检举
那 没有相关申诉案件为什麽我要办?
跳过使用者本人和版主沟通的第一阶段
直接向上提出检举
这就叫跨级申诉
: 并没有你说的任何一件指控
: 何况小组长之前已经给予7天的讨论其供给各位提出意见进行修改
: 过了7天又1/2 我认定各位版主皆已接受这个勤务规范
: 版主必须处理这两方面的问题 若於规定内处理不会有处分
: 小组长只为确保"所有版友"在言论自由不犯法的前提下 保障站方的利益
: PTT的最大利益则为版主和版友使用不犯法的言论为前提讨论
: 小组长 joh
没有实质的针对性人身攻击我都不会阻止
你又知道哪些会被告哪些不会被告?
你又知道哪些告了告的成哪些告不成?
光是你"个人认为"的人身攻击
不代表实际上就是人身攻击
本版曾友人曾说过骑山猪是人身攻击
你觉得呢?
本版也曾有板友被说娶外籍新娘就说是人身攻击
你觉得呢?
或者根本在讲别人 自己对号入座
如果"个人认为"是人身攻击我就要办
要顾及每位心灵脆弱的使用者
这太不合理了
我今天看谁不爽他随便说一句话我就说重伤我了 我好难过
所以才会有第一层申诉 版主可以跟使用者沟通
我的处理方式是
受攻击本人若对该言论没有意见
虽不代表该言论是正确的
但旁人不该替本人自做主张认为受到攻击
结论:
小组长认为有严重问题的两则已做出回覆
本案於本阶段回覆告结
若小组长认为处理不当请提出明确原因
而不是"你看这有问题,但问题自己去找"
希望下次小组长主动受理人身攻击检举时可以先确认是否经过第一阶段申诉
否则直接向上申诉要版主干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53.215
1F:推 TimofyMozgov:EZ版的人身攻击的相关版规曾经是需要当事人检举 10/28 14:31
2F:→ TimofyMozgov:才受理的,因为有些人是可以接受那种嘲弄,在版上 10/28 14:31
3F:→ TimofyMozgov:互相嘴炮的 10/28 14:32
4F:→ TimofyMozgov:不过後来好像群组长规定要主动办理的样子 10/28 14:32
5F:→ ZIDENS:我还是认为需要沟通 不然以我大而化之的个性全部都ALL PASS 10/28 14:34
6F:→ ZIDENS:但我并不会因为这样所以都不受理任何检举 10/28 14:34
7F:推 TimofyMozgov:小组长的意思好像是,使用者自行向他检举 10/28 14:35
8F:→ TimofyMozgov:若文章有违规情形就算立案了 10/28 14:35
9F:→ ZIDENS:那是小组长认为的违规情形 不是我认为的违规情形 10/28 14:38
10F:→ ZIDENS:不提出任何违规内容只给文章标题谁会知道发生什麽事 10/28 14:38
11F:→ ZIDENS:且我也不知道小组长与使用者间的沟通情况 10/28 14:39
12F:→ ZIDENS:向上申诉须提出相关信件作为判别是非的物证 10/28 14:39
13F:→ ZIDENS:向下指示却不用?哪有这种事 10/28 14:39
14F:→ ZIDENS:大家站在相同立场都应该要知道你们沟通的内容才有办法做後 10/28 14:40
15F:→ ZIDENS:续的处理 10/28 14:40
16F:→ ZIDENS:不然大家都跟小组长申诉就好了 反正申诉内容保密 10/28 14:40
17F:→ ZIDENS:跟版主申诉反而要提出相关内容 省的麻烦 10/28 14:40
18F:推 joh:群组长还在跟我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此案算签结 10/28 14:47
19F:推 joh:小组长和群组长的目的则是为了减少大多数的问题 10/28 14:48
20F:推 joh:之所以会有此规范则是针对"人身攻击"和"跨版争议" 10/28 14:48
21F:推 joh:其余都是版主自行决定 这部分当然有版主提出第一阶段流程 10/28 14:49
22F:推 joh:的问题 理所当然由小组长和群组长做最後确认 10/28 14:49
23F:推 joh:现阶段还是以此种模式下进行小组长监督之责 10/28 14:49
24F:推 joh:我愿意给版主空间 但是空间是建立在"不违反法律"上 10/28 14:50
25F:推 joh:BTW 群组长确实有要求版主宣示"不讨论跨版争议"的文章 10/28 14:53
26F:推 joh:然後我要求版主的部分 请不要用自己的个性当成理由 10/28 15:05
27F:推 joh:我很久之前就写过 请你们把自己当成Board Manager 10/28 15:05
28F:→ ZIDENS:我不想拖谁下水 10/28 15:05
30F:推 joh:要做Manager要有自己身为主管的态度 10/28 15:06
31F:→ ZIDENS:你不觉得这种才是该处理的吗? 更何况版主就在线上 10/28 15:06
32F:推 joh:请去看勤务规范 至於拟提的第一阶段申诉流程疑虑 10/28 15:10
33F:推 joh:我会跟群组长做最後结论 10/28 15:10
34F:推 TimofyMozgov:群组长哥哥出国了@_@ 10/28 15:25
35F:推 YummyKidd:小j有证据证明有人检举吗? 10/28 17:44
36F:→ YummyKidd:鼠标跟灯塔哥都睁一眼闭一眼的EZ也敢挑战啊,呵呵,等 10/28 17:45
37F:→ YummyKidd:不及三个月了吗? 10/28 17:45
38F:推 YummyKidd:learn a lesson from your Alfred 10/28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