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立案]NBAEasyChat使用者检举案
时间Sun Oct 28 13:21:49 2012
针对几点来回
版主还是需要做处理 为期7天(组规规定)
※ 引述《ZIDENS (我不是正妹)》之铭言:
: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 请版主ZIDEN於今天起算7天内处理本案
: : 18015 710/26 tienchen □ [问题] 弥弥打字话尾都喜欢加w y
: : 18018 310/26 YummyKidd □ [优质] 金牌卧底~~糊人奶昔~~ㄅㄌㄅ~~八连败~~
: : 18020 2510/26 TiangLei R: [球员] 我爱罗斯(摺扇)与照片
: : 18022 2110/26 kaotall □ [Easy] 选新十咸
: : 18025 4010/27 tienchen □ [Easy] U2大队长总板突然崩溃秀
: : 18026 310/27 Mordecai □ [Easy] NBA板好多修统计的喔
: : joh
: 第二条 版主需处理任何有关人身攻击和跨版争议之版务工作。
: 人身攻击则为任何影射真实资料和ID和台湾篮球相关人员之人身
: 攻击和讽刺、辱骂、挑衅行为等。
: 跨版争议则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争议,进而用至其他无关的版上
: ,企图营造挑战、主持版上一切之行为。
: 先问问是否引用此条例?
: 以我来看皆尚未达到标准
就申诉者的提报文章 其中我认定18025和18022就足够认定标准
其余的则是版主自行判断 组务不干涉
: 依据
: 第三条 其余第二条未规定之项目,以各版版主之版规,自行决定之。
: 若是无版规之版,使用者因任何判决上诉,则组长会以第二条之规范
: 处理申诉案件,造成判决之损失权益则版主自行吸收之。
: 可以讨论本版各使用者於版规上本来就是ok的
: 内文也没有激进的攻击 几乎为使用者闲聊
: 若要裁定麻烦请给进一步的指示与相关违规处
: 又
: 根据
: 第四条 若任何使用者检举第二条之规定,举证版主未处理上述争议问题,
: 组务则会寄信通知,若版主不予处理,则有下列惩处:
: 1.版主於组务寄信7天後不处理,警告一次。
: 2.版主於组务寄信14天後不处理,警告累计为两次。
: 3.版主於组务寄信後超过21天不处理,则拔除职务。
: 我认为此案不成立
: 该组规并未说明组务有权直接申告
: 而是由使用者检举
: 近期未收到任何检举信件
: 等於使用者检举是直接跨过版主申诉阶段向上呈报
: 若小组长未查证就受理实属失职
小组长并没有失职疑虑 我在之前就已经讲很清楚了
如果是使用者自行检举 若文章中有认定事实就算成案
并没有你说的任何一件指控
何况小组长之前已经给予7天的讨论其供给各位提出意见进行修改
过了7天又1/2 我认定各位版主皆已接受这个勤务规范
版主必须处理这两方面的问题 若於规定内处理不会有处分
小组长只为确保"所有版友"在言论自由不犯法的前提下 保障站方的利益
PTT的最大利益则为版主和版友使用不犯法的言论为前提讨论
小组长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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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申诉流程则为版主第一优先的申诉为主
但是这是"立案"作业 并非申诉案件(若是不服 则由群组长做最後规则的解释
但现阶段还是以7天时间处理期限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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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这个城市好好表现自己
表现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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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153.218
※ 编辑: joh 来自: 111.250.153.218 (10/2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