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lakers版主不当水桶
时间Mon Jun 4 04:57:35 2012
※ 引述《laigei (我是阿嘟嘟)》之铭言:
在进入个别案件以前,
我想有必要先跟laigei板主说明并沟通对於看板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组务肯定laigei板主的用心,
也肯定对laigei板主花时间在与个别使用者私下沟通上的努力,
但如同laigei板主在本次事件中也能感受到的,
若是在处理原则上没有把握住较为正确的方向,
往往只会造成吃力不讨好的後果。
板主做出处分是为了「解决纠纷」,平息板上的秩序,
但若是处分不能让多数使用者心服,则处分往往只会带来反效果。
以本次事件为例,
当板面上的讨论出现失控的情形的时候,
板主出来制止并处分引起纷争的使用者,这个原则是正确的。
区分「主动」、「被动」,并给予不同的处分,
或是对於无意改善的使用者给予进一步的处罚,抽象上来看也是正确的。
但在执行的细节上却有许多问题值得检讨。
其中一个关键在於,
以信件或水球的沟通并不能取代在板面上说明这件事情,
因为在处分特定行为的同时,
板主的这个动作也是在告诉板上所有其他的使用者「违规」这件事的界线在那里。
看板秩序的维护,重点在於板主是不是能够划出多数使用者接受的那条线,
并且能长久一致的维护住这条界线。
所以当板主「警告」或「水桶」某个使用者的时候,
有必要在板上公告说明究竟是「那些言论」越线,而越线的理由又是什麽,
例如说,
「另外,qoomilk警告一次喔,要乖乖的,不要像k这样大嘴巴,阿嘟嘟就会对你好」
这种内容没有办法达到让qoomilk及其他所有使用者知道到底什麽行为是违规的效果,
并不是恰当的警告方式。
况且既然已经警告了,若使用者并未在板面上有进一步的违规行为时,
更不宜直接升级处分强度,这只会造成使用者对那条线究竟在那里的困惑。
同时附带一提,
当使用者不服这些处分而写信进行申诉的时候,
由於申诉是使用者的正当权利,板主不宜以此为理由加重处分。
确实,使用者经常会有过於急切的情形,
但既然组务向来都有考量到板主也需要合理的回覆时间,
板主只要冷静的说明理由,并在无法说服的情形下请使用者至组务申诉即可。
换言之,进行申诉的动作不等於「无意改善」,
在板面上直接无视板主的警告继续违规行为才是。
其次,
组务并不同意l板主对於违法平等的解释,
该行政法院的判例的重点在於「违法的人不能以有人没被抓当作要求放过自己的理由」,
但并非「违法的人不能要求说明被处罚的理由并以同一理由检举其他违法的人」,
人民不能要求行政机关「重复错误=纵放违法者=放过自己」,
但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重复正确=处罚违法者=处罚其他人」。
因此,
当l板主被要求说明在同一事件中其他行为类似的使用者为何没有相同处分的时候,
l板主可以引用该原则拒绝纵放该违规的使用者,
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依照同一标准处理行为类似的使用者。
特别是在「没有制定明文板规」的看板,
板主行使职权的一致性会是组务要求的重点。
因为,
这是让使用者有机会事前认知到看板发言规范(即前面所说的那条线)的惟一管道。
接下来的问题是,在本案中板主如同许多队板的现状一样,
不必要的让自己陷入两难中。
因为在这一连串的处分中,我们只看到「不处分、警告、永久水桶」,
换言之,板主的选项只有「罚」或「不罚」,
当对看板经营有价值的使用者涉入事件的时候,
板主就被迫以伤害管理上的公平与一致性的代价设法留住对看板经营有价值的使用者,
但我认为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问题的核心在於,为什麽一定要在永久水桶与没事之间择一?
PTT给板主的管理工具并不只有如此,透过水桶的轻重区分,
板主在界定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上可以做的更加细致,
并不是什麽违规行为都一定要以永久水桶收场,
对於不严重的违规行为,除了警告之外,
也可以给予一日、三日、五日、一周、一月等等的处分,
这样既不会阻绝使用者未来参与讨论的空间,
也更能维持看板秩序维护的一致性。
最後,我知道队板目前普遍面临更大的压力,
是来自群组内不同群众之间的划分与对立性言论泛滥的问题,
这使得队板板主经常必须以维护看板常态使用者的权益为优先,
(国家体育场底下之球队板、球员板,
其性质系「预期带有特定且明确支持立场的、以迷文化为基础的看板」,
在管理上应该要考量到
「各板使用者於所支持球队/球员看板顺畅交流之基本权益」,
此精神在群组长的裁定
#1FARyzmZ (CourtBasketB)中亦已经明文揭示。)
虽然本案显然也跟这个脉络有关,
但为了让焦点集中,组务不在本案里处理这个问题,
而会在底下pursue2的案件里说明组务对这个情形的想法,
并思考更进一步、更根本性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
在本案中,
组务只先指出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各队队板仍然是PTT的公开看板,非常态使用者仍有使用该板的基本权益,
因此,队板板主在行使板主权力时不得以球迷与非球迷作为差别待遇的惟一基础。」
举个最极端的例子,
板主不能在订板规或处分的时候说非本队球迷加重三倍处罚。
以本案情形为例,
组务接受l板主「用好的讨论方式来表达你的意见」的管理标准,
在l板主有全权可以管理任何出现在Lakers板的言论的前提下,
界定什麽才是「好的讨论方式」正是l板主的责任,
甚至在界定「好的讨论方式」这件事上板主当然也应该考量队板的特殊需求与气氛,
(例如,板主可以要求使用者发言时必须顾虑球迷的感受等)
但不接受l板主所说
「你可以去NBA版、NBAEasyChat版发表您的言论,我不过问」的这个理由,
简单的说,板主不能明示或暗示非湖人球迷请离场。
这个原则的原理与攻击性ID是类似的,
非球迷/攻击性ID来到队板,仍然可以行使一般PTT使用者的基本权益,
板主不能说非球迷/攻击性ID请一律出场,
但若其身份/ID内容与其在板上的行为结合起来可以判断有违规的情形,
则板主当然可以处理。
下一篇我将针对每个个案进行检讨,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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