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BasketballTW版的LRG水桶疑虑申诉
时间Fri Apr 13 23:26:13 2012
裁定:joh君之水桶处分应予撤销。
说明:
1.L板主迟未上线亦未至本板说明,
该板其他板主亦未至本板代为说明。
(即使认为时间过短,亦应先至本板说明何时可以提出完整答辩)
故本案仅依申诉人提出之证据资料进行审理,程序上之不利益由该板板主承受。
2.该板水桶公告中并未明确说明将joh君处以水桶之事实认定与板规依据,
L板主在第一阶段申诉中亦未提出任何进一步的说明。
在组务层级的审理中,既然板主放弃答辩,
小组长只好以自己的心证取代板主的心证。
3.L板主有将删除的文章备份在中,
但我去看了相关的文章与推文之後,并未看到joh君有明显违规之处。
判定joh君并未违反板规,该水桶处分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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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推 joh:不好意思 请问其他人必须由他们申诉吗? 04/13 23:44
2F:→ Alfred:是的。 04/13 23:45
3F:推 joh:不好意思 我可以跟任何一个版主申请解水桶吗@@? 04/14 13:10
4F:推 joh:在问一下 这篇我可以转到篮球版吗? 04/14 13:39
5F:→ Alfred:向任何一位板主申请皆可。 04/15 07:54
6F:→ Alfred:我想你讲的应该是台篮板,不过若水桶未解应该不能转录,若 04/15 07:56
7F:→ Alfred:水桶已解则本裁定已执行,也没有转录的必要。 04/15 07:56
8F:→ Alfred:若执行上有问题,请再来回报即可。 04/15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