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BasketballTW版的LRG水桶疑虑申诉
时间Tue Apr 10 22:46:34 2012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本人是针对台篮板的周资华事件做出一些评论(但只是推文没有发表文章)
: 跟几位版友有一些辩论和讨论
: 但LRG版主直接把文章砍了 也没备份在 更没加注触犯哪条法规
: 就把全部参与讨论的版友水桶
: 本来要检举一位使用者不当人生攻击变成无证据对证
: 与版主第一阶段申诉:
: 过了三个工作天完全无回应 有请opj版主帮我反应此件事情
: 直到第四天才回信(证据1和证据4)
: 4/10更新:目前还有一封信 超过三个工作天没回(证据5)
本案受理。
请L板主至本板说明以下事项:
1.是否知悉依国家体育场之群组规定板主应处理第一阶段申诉?
平常处理板务是否有时间上的困难?
2.本案在板务层级是否已经结案?
若否,未来处理的方向与规划为何?
3.若板务层级已结案,
请依置底申诉规则所定程序与方法,
提出证据具体说明将joh君处以水桶之违规事实与板规依据。
由於目前证据显示L板主有怠於回覆的情形,
因此前揭说明事项请L板主在48小时内至本板提出,逾时视为放弃答辩。
板主若放弃答辩,
小组长将完全依照申诉人所提证据与主张进行审理,不再另行调查证据,
程序上之不利益完全由板主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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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1F:→ Alfred:本文同时转寄至LRG板主信箱。 04/10 22:47
2F:→ Alfred:LRG板主迄今仍未上线,考量到PTT之前有系统停机,再多给板 04/12 22:56
3F:→ Alfred:主一天时间,请L板主在上线後立刻至本板说明。该板其他板主 04/12 22:57
4F:→ Alfred:若知道L板主的状况或该判决的情形,亦可至本板代为说明。 04/12 22:58
5F:→ Alfred:本文同时转寄至该板三位板主信箱。 04/12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