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shen ()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basketball版主gentry/ewayne不处理版ꐠ…
时间Fri Aug 19 19:24:42 2011
谢谢版主回覆 以下是我的回覆
※ 引述《ewayne (ec)》之铭言:
: 以下是我的回覆
: 一、我接受申诉人之说明,只针对其中几处做说明
: 1. 我的办诉文中已说明由於篮球群组中,各版的功能其实有相互重叠之处
: 因此我将basketball版定位为基本功能版:亦即是所有跟篮球相关事务的版面
: 也因此难以对文章设限
: 2. 申诉人之说明中指出之营利行为,在我看来难以详分
: 若个体网拍卖家不构成营利行为,也不会有那麽多人开设网拍卖场
: 此处是我个人看法,我在此一并要求小组长将此次判决转发法务部
: 请法务部针对相关事宜做出解释
虽然版务开放买卖与否 并非本人这次申诉诉求 但版主既已提及 我也予以回应
如果真要开放买卖文 承我上文所述 该由谁来把关?
我不是反对开放买卖文 而是反对没有规范/审核制度的买卖文 那只会让广告充斥版面
再者 已有现成的sportshop/forsale等版 也许移至该版较为合适
个体网拍卖家的确有可能构成营利行为(网路通货专业卖场)
但单纯出清二手商品/个人杂物也是大有人在
(
虽跟主旨无关 但版主於上述
"若个体网拍卖家不构成营利行为,也不会有那麽多人开设网拍卖场"的推论
我认为不很正确 一方面这仅是版主的猜想 无法被证明恒真
另一方面网拍有其便利性/低风险的环境 这也许也是很大的诱因
而个体网拍卖家也不见得是要营利(前文提及出清二手/杂物)
而如何去区分(要开放买卖的前提) 也就是规范/版规所必须说清楚的部分
)
如何定义"营利性商业活动" 也就是我一再提及的把关/规范部分
而构不构成盈利卖家事实 也许可参照sportshop版规规范 如下
-----------------------------------------------------------
有下列
其中一项状况者,认定为有营利卖家之事实:
1. 有明显的网拍卖场或实体商店
2. 明显以市价贩售
3. 贩售大量「全新」、「九成新」之商品
4. 评价中有大量卖出商品的评价
5. 其他足以佐证系为营利卖家之事实
------------------------------------------------------------
: 二、另名版主一事,请小组长一并处理
: 三、如辩诉文末所述,将於此次判决後修改basketball版版规
: BASKETBALL版 ewayne
以上是我的回覆 谢谢版主跟小组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