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Elephants-KDDKDD-2016/10/26
时间Mon Oct 31 23:54:53 2016
裁定:
维持板主原判。
理由:
1. 板主执法并无不当
根据当事人的推文内容,板主接获检举後认定有违规行为:
1F:推 Changrichie: 蒋智贤脚是断了是不是啊 跑这种速度10/26 21:12
若以平日来看,这句言论可以从宽认定申诉人爱之深责之切,因而口不择言。而
这句推文采用问句方式,确实可以从宽认定这不是谩骂行为。
然而大赛期间,情绪激动在所难免,许多使用者的言论也有了违规的可能性。在
这时候,板主的执法标准也随之提高,这是多数使用者应该理解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申诉人的情绪性推文被认定违规,必须接受处罚。我觉得
可以接受。
毕竟这句话真的不是很中听。
因此,认定本案板主裁量合理。小组长尊重其结果。
2. 板主裁定本案违反板规 B-2
板主在回应沟通文时,在文章中说明裁量脉络
│ 文章代码(AID):
#1O4bnmNn (Baseball_BM) [ptt.cc] Re: [沟通] Elephant板板?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77598320.A.5F1.html │
其中说明了板主考量本案适用 B-2 或 B-3 的情况,并说明本案最终为何适用
B-2 。个人觉得这部分的说明非常完整,并无不当之处。
因此,认定本案裁量合理。
3. 关於人身攻击
原先这段放在理由2.,但後来觉得这段叙述比较偏向我个人的想法,所以独立
成理由3.(见文末编辑说明)
关於象板 B-2 条仅规范「人身攻击」,因此申诉人的论述有其道理。但根据之
前判例
#1NuNTISW (CourtBasebal),针对 B-2 条与 B-3 条,小组长做出下述
建议:
而这边也要建议板主在实务上,仍须针对板规 B-2 与 B-3 做出较明确的适用标
准,若有需要请调整其文字说明。个人是建议若无明确谩骂人事物,这种违规行
为应不被视为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而属於谩骂侮辱。
本段说明仅为建议,并非强制要求板主调整板规,若板主觉得目前现行板主裁量
权并无调整必要,本段说明可以忽略。
我不是要拿过去案例当作本案判决依据,只是觉得当时的想法,套用在本案中
还是可以的。
以本案来看,申诉人的违规推文被认定有指涉特定对象的谩骂,应适用「人身
攻击」条;若属於无意义谩骂,则可认定有「引战挑衅企图」。在这样的观点
下,我认同本案引援 B-2 条。
但实务界的「人身攻击」案需由受害当事人提起告诉才可进入诉讼程序,因此
申诉人若以此点切入作为申诉主轴,小组长会倾向认同申诉人主张。这部分我
个人认为象板板规在这部分会产生定义的争议。
另外,在理由1.当中,我认为申诉人在推文时采用提问句,制造模糊空间,这
可以从宽认定无违规事实。但从申诉人在沟通文的说明
「……纯粹的只是用 「腿断」而「跑的慢」来做陈述……」
来看并无这样用意。纵然在之後沟通回应与申诉文(被退件那一篇)才主张:
「……我说「蒋智贤脚断了是不是啊」哪里是用脚断了……」
我仍倾向不予以认同。
结论是,我个人认为,象板B-2条「人身攻击」适用有特定对象的谩骂违规行为
。因此本案裁量合理。
最後还是给予板主群同样建议:请讨论是否针对 B-2 与 B-3 作出较明确的适
用标准,若有需要请调整其文字说明。
4. 违规推文那句话真的很不中听
如果申诉人被人问到「你腿断了吗?」你会做什麽反应?
当然要看谈话时的情境来判断说话者的语意。
但由於网路文字欠缺情境辅助,只能从文字中探查,在未见到申诉人发表後续
推文作为辩解,且未从该局相关转播文看到申诉人其他推文,在这样的情况下
,板主判断申诉人的推文不当,应是合理的结果。
5. 沟通过程请保持理性
我不欣赏申诉人在某些文章强烈情绪性且破碎回文的讨论内容,但我尊重当事人
的言论自由。
但请不要在论述时让自己失去理性沟通的可能性,破碎回文并不能带来什麽好的
讨论结果,只会沦为各说各话,沟通程序不是让你和版主针锋相对的修罗场。
举例来说,下列这几篇都让我看得很辛苦:
#1O4kidAZ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77634855.A.2A3.html
#1O51lr3q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77712885.A.0F4.html
请掌握重点。
6. 发表申诉文时请一定要附上文章资讯
本案之前被裁定退件的理由是缺乏案件相关文章资讯,虽然申诉人後续补齐,但
我衷心建议,在发表文章前看清楚置底规范,不要浪费彼此时间。
一直在相关看板走来看去,其实让我有点眼花撩乱。可以的话请发挥同理心,把
所有资讯都补齐,感恩。
注:
10/26 21:12 申诉人发表推文
#1O4Akl1g (Elephants)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lephants/M.1477487535.A.06A.html
10/26 23:37 板主发表处分公告
#1O4Ct42w (Elephants)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lephants/M.1477496260.A.0BA.html
10/28 01:54 申诉人进行沟通程序
#1O4Zz519 (Baseball_BM)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77590853.A.049.html
10/28 03:58 板主於沟通文做出回应
#1O4bnmNn (Baseball_BM)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77598320.A.5F1.html
10/28 14:07 当事人回应板主
#1O4kidAZ (Baseball_BM)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77634855.A.2A3.html
10/28 21:25 板主表示已无意回覆,认定沟通程序完成
10/29 11:48 申诉人提出申诉文
#1O51lr3q (CourtBasebal) 被裁定退件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77712885.A.0F4.html
10/29 13:45 申诉人重新提出申诉文
#1O53TbHh (CourtBasebal) 仍被裁定退件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77719909.A.46B.html
10/29 14:46 申诉人於
#1O53TbHh (CourtBasebal) 补充相关资料,本案正式受理
--
本案於小组长层级审理完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内於 CourtSports 向群组长提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39.3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77929297.A.FB9.html
2F:推 KDDKDD : 关於人身攻击部份 已确认会将人身攻击和谩骂分离 11/01 00:06
3F:→ KDDKDD : 并在近期公布新板规 感谢小组长建议 11/01 00:06
编辑说明:将原先理由2.的小组长个人想法拆出单独成理由3.
并增加理由2.与理由3.的叙述。
※ 编辑: JUNstudio (59.115.39.39), 11/01/2016 02:36:49
4F:推 Changrichie : 首先谢谢小组长的抽丝剥茧,对於未看清楚置底文就 11/01 03:17
5F:→ Changrichie : 申诉,我感到抱歉。 但是对於有无要用疑问 11/01 03:17
6F:→ Changrichie : 来规避责任,我想这方面还是必须厘清。事实上「是 11/01 03:17
7F:→ Changrichie : 水桶,所以也没有想要用疑问来避责,可是组长拿我 11/01 03:17
8F:→ Changrichie : 说:「用腿断而跑的慢做陈述」这边说我因此无法利司 11/01 03:17
9F:→ Changrichie : 首先谢谢小组长的抽丝剥茧,对於未看清楚置底文就 11/01 03:19
10F:→ Changrichie : 申诉,我感到抱歉。 利用这模糊空间免除水桶 11/01 03:19
11F:→ Changrichie : ,这点我就没办法接受,因为我这边用陈述的用意,就 11/01 03:19
12F:→ Changrichie : 是因为不想要让疑问句模糊我所提出我并没有人身攻 11/01 03:19
13F:→ Changrichie : 击的焦点,所以我选择「陈述」这种中性的词汇,表 11/01 03:19
14F:→ Changrichie : 示在推文中的文字陈述,而非说我是在陈述一件断腿 11/01 03:19
15F:→ Changrichie : 的事实。这个部份我觉得有必要说清楚。当时文章的段 11/01 03:19
16F:→ Changrichie : 落是大意是在讨论有无人身攻击,直到KDDKDD回应我 11/01 03:19
17F:→ Changrichie : 的沟通文中 11/01 03:19
18F:推 Changrichie : 抱歉要回的文太长无法在此完整陈述,我站内信小组长 11/01 04:25
编辑说明:修改理由1. 部分用字。
此案不再修改,我也不会再回应。请当事人可以考虑上诉程序。
※ 编辑: JUNstudio (61.231.138.129), 11/01/2016 19: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