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Rhinos-heejuun710-2016/07/05
时间Fri Jul 8 15:44:02 2016
裁定:
申诉不成立。
但由於板主有违规行为(见理由3.),调整申诉人
水桶日期为17日,应於今日出桶
请板主
发布改判公告後,将当事人释放出桶
理由:
1. 板主裁量无误
根据板主的公告文(注1)认定申诉人有违规的行为,这部分组长认为裁决过程
无过失,对於板主的自由心证予以尊重。
首先,根据板规来看,板主引用犀牛版删文条例作为裁量依据:
│ 第十条 文章内容挑衅、引战,无助於板面讨论进行者。 │水桶一月│
细究违规事项,这些推文确实没有发挥帮助板面进行讨论的作用。
而在沟通文(注2)当中,申诉人认为「 该文章中部分犀牛迷引战在先,不
应该将多数不涉及国骂的回应都视为引战。同时希望版主正视林补道歉以及造成
狮队球员受伤的事实,约束部分犀牛迷不应再昧于事实护航、引战,才能避免类
似仇恨性字眼继续产生。」
这部分我会将其视为对板主的建议,不过这并不能替自己的违规行为免责。或许
对当事人以及其他狮迷而言,牛迷确实有不理性讨论的行为,但你可以选择不回
应,或是向板主提出检举。至於板主受理与否就属於板主裁量权的范围了,若无
相关检举案,这边不会要求他解释裁量理由。
就我看来,板主并无申诉人於申诉文(注3)当中所谓「 不应依照个人情绪
喜好而只针对一方消音 」的行为。说实在话,今天违规行为发生的地点是犀
牛板,按照常理来看,队板这类型小众板的板主对於当中板友的同理程度确实会
比较高,但本案还不到偏颇的地步。因此我觉得申诉人的指控实属无理。
2. 板主已经提供较轻微处分
而根据沟通文(注2)的板主回覆,板主表示原先应该引用另一条板规:
1F:推 heejuun710 : 按犀牛板板规第三条-内容涉及对看板使用者或球员,06/28 08:50
2F:→ heejuun710 : 教练和球团进行人身攻击者,ex:脑残 垃圾 废物 智06/28 08:50
3F:→ heejuun710 : 障 无脑 白目等(若有语词未列入上述文字者,待板主06/28 08:50
4F:→ heejuun710 : 讨论後处罚亦同上述) 06/28 08:50
5F:推 heejuun710 : 你的推文已涉及人身攻击,依板规应处三个月水桶。06/28 08:52
6F:→ heejuun710 : 此次仅水桶一个月处置。06/28 08:52
虽然申诉人因此认为板主裁决前後颠倒,「跟你一开始的裁决不同 自打嘴巴」
,但这个主张实属无理。板主考量当事人的违规行为,考量其情可悯,因此采用
较轻微的处分,这不该被称为失职。
法外施恩,并不代表执法者的轻忽,而是希望能在给予当事人处罚之际,也能避
免影响当事人的相关权益。这部分的裁量我觉得板主做得很好。
3. 板主未积极回应,严重影响申诉人权益
棒球板与各队队板的板主应将阅读 Baseball_BM 与 CourtBasebal 等板务相关
看板,视为板主义务之一。然而本案当中,板主 heejuun710 延误回覆,导致
戕害当事人权益甚巨,因此提出警告(注4),不过遗憾的是版主并未改进其
行为,这点我希望会等下周再跟犀牛板板主团队商讨可否改进。
而申诉人在警告文当中表示,版主多次未积极回应,应累计其警告次数甚至将其
免职。不过小组长不予采用该建议,我认为「一案不两罚」,虽然确实有多次违
规行为,但我确实希望能采用对於看板与使用者双方最好的方案。
申诉人认为:「他大概就吃定你不会让牛版唱空城 能拖就拖 知法犯法的版主」
虽然有其立论根据,但是这种臆测性的说法还是仅供参考,我不会就此认定板主
有恶意违规的行为。
回头说到板主 heejuun710 延迟回应,导致影响申诉人,甚至也造成小组长的困
扰,因此我决定,将板主延迟回应的时间累计,作为申诉人扣除刑期的依据,也
就是统计版主回应的时间差距(从申诉人推文至板主回应之间的时间)累加,扣
除申诉人现行的水桶期间。不过当中扣除双方於同一日内回应的时间,仅就较明
显长期未回应的行为做计算。
以下是根据沟通文(注2)的内容,而计算出来的结果:
当事人沟通文:06/21 14:07 ┐
板主推文回应:06/27 21:49 ┘6d 7h
当事人的推文:06/28 22:57 ┐
版主推文回应:07/05 12:02 ┘6d 14h
而申诉人於 07/01 22:48 发表的推文,因为对话客体为小组长,所以不列入计
算基准。
根据上述裁定,板主必须为自己的怠忽职责,偿还当事人 12d 21h 的水桶罚期
,因此水桶罚则应该缩为17天,自6/21开始计算,应该在今日期满。
请板主即刻公告改判内容後,释放当事人出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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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 heejuun710 板主注意!改判後应发布公告供板众知悉,这一点 ※
※ 请你一定要改进,不要影响其他板友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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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板主 heejuun710 於 6/21 发表的公告文
#1NQ2TlaG (Rhinos)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hinos/M.1466443631.A.910.html
注2:当事人 jismyid 於 6/21 提出的沟通文
#1NQDckMJ (Baseball_BM)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66489262.A.593.html
注3:当事人 jismyid 於 7/05 提出的沟通文
#1NUyz4YV (CourtBasebal)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67731780.A.89F.html
注4:小组长於 7/02 发出警告
#1NTpD7PS (Baseball_BM)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67429703.A.6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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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小组长层级审理完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内於 CourtSports 向群组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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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0.60.14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67963847.A.6A0.html
编辑说明:文章上色错误,修改色码。
※ 编辑: JUNstudio (118.160.60.142), 07/08/2016 15:46:30
7F:推 jismyid : 人身攻击根本就不适用此例 没有法外开恩的问题 07/08 20:17
8F:→ jismyid : 这是公领域的讨论 而且是确实发生的事情在讨论 07/08 20:18
9F:→ jismyid : 并且 非当事人不能代替当事人认定是否受到人身攻击 07/08 20:19
10F:→ jismyid : 我不会再提出上诉 但是你们的行为都还有改进的空间 07/08 20:21
11F:→ jismyid : 抱歉浪费你的时间了 07/08 20:22
12F:→ JUNstudio : 所以你觉得该执行三个月罚期会比较适当? 07/08 23:29
13F:推 jismyid : 林补的动作 我写了脏手 哪里人身攻击 有攻击行为的 07/09 02:07
14F:→ jismyid : 是林补本人 你说我无理 我才觉得你有问题 07/09 02:08
15F:→ jismyid : 根本就没有人身攻击的问题 你不要一直跟我跳针 07/09 02:09
16F:→ jismyid : 版主可以回覆 BM版的推文 却没有解除水桶 他就吃定 07/09 02:11
17F:→ jismyid : 你不敢解除他版主职务 你又不信 反正我可以在总版 07/09 02:12
18F:→ jismyid : 无限制写鬼手脏手就好了 牛板要怎样文字狱随他啦 07/09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