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johnny (约翰王)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不当判决
时间Sat Nov 26 15:40:16 2011
在此向小组长RJJ表达对板主korking52013言论的质疑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既然已指出"littlejihnny板友该篇文章并无违规"
即表示littlejohnny该篇文章"内容"没有违反"任何"棒球板板规疑虑
仅humorist此ID於水桶30日期间开littlejohnny此ID发文"此行为"违反板规
依棒球板板规视之所依据之板规仅为下列:
另外,原使用者ID经禁止讨论後,如查继续使用分身ID发表文章或
推嘘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决查禁分身ID,并得将原使用者ID
及分身ID同时加上15日水桶(若分身有触犯板规则另外加总之);情
况严重者报请小组长转ID_Multi处理。
*2010/4/30新增
为何一再强调"查出littlejohnny於之前被水桶一年期间 曾屡开分身 也有违规纪录"
humorist此ID於水桶30日期间开littlejohnny此ID发文此行为
由上列板规观之并无korking52013板主所称根据过往纪录做出判决适用可能
为何避重就轻拒谈该公告法源自始不当联结使用问题 ?
板主korking52013该公告既然对该文章之判决自始无适用分身ID板规以外其他板规可能性
为何得不依据上列棒球板板规加计 迳将所有ID(包含未违规ID)判决终身水桶?
请小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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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33.206
※ 编辑: littlejohnny 来自: 114.46.180.32 (11/26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