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NY-Yankees板水桶超时
时间Sat Oct 8 02:27:54 2011
裁定:
申诉无理由,驳回申诉,维持板主原判
说明:
一、该板板规 3-4-e
二、板主为立法者兼执法者,当初怎麽决定这个条文,此後有怎样的判准,
应由板主来衡量。
以此案例来说,组务认为板主诠释此法条并无疑义
※ 引述《ROCKMANX6 ( )》之铭言:
: #1EZa0ogQ
: 推 ROCKMANX6 :黄仕豪在的话就有分数了。 10/0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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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组层级审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之内於 CourtSport 向群组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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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