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baseball版主korking52013判决不公
时间Sun Oct 2 01:25:27 2011
裁定:
一、申诉无理由,驳回。
二、申诉人 wpd 於棒球板水桶期限应修正为
水桶三个月,於原水桶日期起算。
亦即
若原水桶起始日为九月三十日,则修改水桶期限为至十二月三十日
请棒球板任一板主於执行後,至本文下方推文表示已经执行
三、案中另行提及之 success0409 相关检举,将另案处理之。
说明:
一、经组务审视申诉人提出之所有文章原文、推文
组务认定申诉人有明显针对特定使用者引战、挑衅的事实
因此原申诉驳回
二、在审视过程中,组务亦发现原申诉人有其他挑衅引战的文字
例如於原判决公告
#1EXLSUGL (Baseball) 下:
→ wpd:10楼跟1楼板主哪个比较战?? 还是有拿护身符的最战?? 09/30 13:51
认定使用者应以该板板规中「累犯或故意闹板者」条例中最重之三个月罚则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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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针对申诉人的另外警告:
於
#1EXNeco8 (CourtBasebal) 中,
申诉人所引述之 success0409 於
#1EXIubFA (Baseball) 的推文
有明显断章取义的事实,有刻意误导组务判断的嫌疑
在此严正警告 wpd 使用者
未来再有类似事宜,申诉案将直接驳回,且於组务板将另行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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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组层级审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之内於 CourtSport 向群组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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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1F:推 cwuuuu:已执行水桶 10/02 17:35
2F:→ cwuuuu:XDDDDDDD 如果是版主都要这样执行吗XD 10/02 17:36
3F:→ cwuuuu:我觉得这样加桶有点说不过去 板主都已经判30天 怎麽还会加 10/02 17:37
4F:→ cwuuuu:重呢? 10/02 17:37
5F:推 korking52013:已处理 感谢小组长 10/02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