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象版版主不当劣文
时间Tue Sep 20 04:52:49 2011
很抱歉,组务不会跟申诉人「答辩」
同时组务在处理这类型的纠纷的时候,也不会只以「法律」角度来看事情
或许申诉人觉得用大量的法律术语来堆砌可以达到威吓的效果
不过坦白说组务认为这样对审理来说只会造成阻碍
请申诉人以字数 200 字以内的白话文,简单说明申诉的要点
在此之前,本案暂不受理
※ 引述《a00199bcd (落叶~小枫~*)》之铭言:
: 也希望版主、小组长之答辩,可以以"法律"角度与我答辩
: 这样才有理性探讨思考空间,否则仅会流於恣意主观之人治
: 感恩小组长与版主,花费时间看这又臭又长法律角度出发之论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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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 编辑: RJJ 来自: 140.113.209.4 (09/20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