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pinlin (龙猫小侠)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申诉] baseball板19206篇水桶
时间Sun Jul 24 09:39:54 201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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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 lupinlin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korking52013
(b)文章编号: 19206
3.被申诉之判决︰
水桶15日
4.不服理由︰
根据棒球板规, 修改推嘘文是违反板规, 因此接受处罚我可以接受.
但是, 我并非有意修改推嘘文. 而是在编写回文时想修掉几次修改产生的以下字串:
"※ 编辑: lupinlin 来自: 123.193.3.182 (07/23 20:21)"
连续按ctrl+y所误删.
原始文章如下:
这边列举的某人是国家队常客, 某人除了07年和09年OPS狂胜杨之外,
看起来就是一个和杨差不多的打者, 但事实上, 07年他只有出赛21场,
67个打数, 而09年的成绩应该是他的生涯年.
而这个生涯年成绩和杨松弦03年的生涯年成绩 .310/.375/.443 恰好也是无比接近.
所以杨松弦备受肯定也只是刚好而已.
毕竟某人都已经是国家队常客了, 当然也有传说某人一穿上CT球衣就会变身,
但这到底有没有根据就有待别人研究了.--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3.182
推 q123527135:说的应该是燚哥吧 07/23 19:42
嘘 POPSTAR5566:打"张建铭"3个字会比打"某人"2个字累很多吗?07/23 19:49
推 a00199bcd:打某人看起来比较潮 07/23 19:50
推 deuxhug:看到第一行还以为在讲黑金07/23 19:51
嘘 pokjg:研究什麽? 07/23 19:51
嘘 POPSTAR5566: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人某 07/23 19:52 这没什麽, 基本上我肯定该选手, 但从成绩来看也就只是如此,
如果把他名字写出来, 好像我很看扁他一样, 把他当杨的反例.
整体评断一个选手, 有些能力, 比如整体守备能力是比较难以量化的.
而有些无法量化的能力, 如是不是老球皮, 关键时刻的应变能力等等, 这些更是主观.
嘘 beckhamchen: 07/23 20:04
嘘 playernumber:若是说火哥那只好嘘罗!火哥的价值不是这样比的。 07/23 20:06
→ playernumber:但当然要肯定杨松弦的表现。 07/23 20:06
→ playernumber:某人改正就推回来。。。嘘某人 07/23 20:07
嘘 jlz:有必要为了捧一个人而去损另一个人吗? 07/23 20:13
嘘 POPSTAR5566:你删什麽嘘文? 07/23 20:16
修到您的文, 抱歉, 但是我并没有硬凹...
要我直接写出姓名也是可以, 但这就落实jlz所讲的
"为了捧一个人而去损另一个人"
※ 编辑: lupinlin 来自: 123.193.3.182 (07/23 20:21)
嘘 bmwjimmy:你打某人的意思就没损到张建铭罗?07/23 20:39
→ POPSTAR5566:呒敢叫出火哥的名,火哥甘是彼歹听,想到心寒起畏寒。07/23 20:43
嘘 goodhit: 07/23 20:45
嘘 nogoya:原来是象迷 真优质 07/23 20:46
嘘 TsaoNiLaoMu:=兄弟一条心.迈象总冠军=07/23 20:49
嘘 POPSTAR5566:看不出写火哥就算在损 明明就是爱故作神秘被吐槽硬拗 07/23 20:54
嘘 POPSTAR5566:讲什麽某人某人,又不是黑掉了不屑提。 07/23 20:55
嘘 fastfu:呣~~~
可以明显发现, 笔者只有不小心修掉一个人的嘘文, 而且也早在板主水桶发布之前,
由线上网友的嘘文提示发现误删立刻在文章中提出道歉.
而删掉的嘘文印象中为 "硬凹, 补嘘".
跟其他推嘘文相比, 笔者无需单只刻意修掉此嘘文.
既然棒球板板规有所规定, 所以原则上我同意依照板规给予处分,
但笔者并非有心, 所以水桶15日的判决是否太重, 是否能请板务代转板主题出说明?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在很多嘘文当中认定笔者是有诬蔑张建铭选手的意思,
但就如笔者文章及回言所答覆并非如此,
尤其原文对比的选手为杨松弦, 就算如网友所称本人为象迷,
但杨松弦并非兄弟象球员, 所以没理由为了支持杨松弦刻意贬低张建铭(兴农球员).
而POP网友提到"看不出写火哥就算在损".
可是另一网友jlz也提到:有必要为了捧一个人而去损另一个人吗?
显然不同网友感受不同.
另外我的文章中并没有攻击未提人名的选手, 尤其回文也提到笔者看法,
认为选手除了打击能力还有多项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考量.
单从打击能力评断杨选手不该受到网友肯定实在过於武断.
不管文章内容和回文是否与笔者被水桶15日有关, 但笔者希望能在此再澄清一次.
笔者因为BBS相关指令懂得不多, 除了知道看板直接回文可回到信箱以联系板主外,
并不知道其他方法可以跟棒球板板主直接联系确认是否处罚过重.
可以的话是否能直接请站主帮忙转信给板主代为确认,
如果板主认为罚责并无不当, 那笔者也就当学一次经验,
以後小心编辑回文.
※ 编辑: lupinlin 来自: 123.193.3.182 (07/24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