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申诉] baseball 板主 ashrum 判决不公
时间Mon Jun 6 15:37:50 2011
判决:
korking52013 使用者增加水桶天数
申诉成立,新增部份应与取消
conbanwa 因签名档被处份
不予受理
korking52013 认为板主针对性设定板规
申诉不成立
说明:
一、组务已至棒球板查阅过两造相关说法及讨论
为避免额外纠纷,因此直接判决
若双方当事人有意上诉,可直接在此提出复审的要求
或是至 CourtSport 提出上诉,由群组长决定是否受理
二、水桶中使用者请人代为发文,就现行板规来说的确没有违法
然代发文者须负起一切文责
三、conbanwa 部份,非本人提出故不予受理。
同时组务认定签名档应视为本文的一部份
若有违反板规之处板主可依板规判罚
四、板规的设定原本即必有疏漏之处
就此二案例来说,组务认定并无针对特定使用者的情形
※ 引述《korking52013 (反象大将军)》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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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209.4
1F:→ rammstein:签名档长期不管 突然开刀不用公告吗? 06/06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