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_Baske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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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建议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NBA板 板主: ray002216 / saturday5566 / EZ78 [Ⅱ] 建议案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应检讨口头警告之尺度与适用时机 [Ⅲ] 建议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近来检举案 #1ZGZkl7T (NBA_Picket)中 板友pfw因为涉及离题讨论球迷 但又未明确达到真正3-2的判罚标准 因此板主群改判以口头警告匡列一年处之 但我认为口头警告此制度有其明显不合理之处 以下分别列点说明之 1. 有必要匡列一年吗? 我认为一年的匡列期间实在过於严厉 举个例子好了 A板友每隔三个月都明确以3-3硬限制辱骂球迷 B板友仅这一次 不小心游走灰色地带 结果呢 A板友每次都因为消掉累犯 且犯规事实明确 板主群每次当然都是直接判7天 解桶之後只要3个月消累犯就是白纸一张了 B板友可能却因为偶尔不小心踩到了模糊地带 在这一年相关言论都将限缩 且累犯照样算 符合比例原则吗 2. 何谓「有再犯之虞」可列入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之人定义为 "经认定难以归类且有再犯之虞之实质看板治安影响者" 何谓有再犯之虞? 以这次p板友的例子 他主张他久久才遭检举一次 结果才这一次 就被认定有再犯之虞吗? 我认为所谓的再犯之虞 应是提出明确事证 证明该板友「长期」游走模糊地带 且有明确影响看板秩序者 才能列入匡列名单 如果偶尔的无心采线 就被列口头警告 就是用大炮打小鸟的管板手段 3. 难以归类时,口头警告定义不会跟警告相互冲突吗? 又根据警告的定义 "经判定影响治安然难以归类者得处以警告" 请问这条与口头警告的难以归类 差在哪里? 当板主群认定难以归类时 要处警告三日还是匡列一年? 先说两者尺度与侵害天差地远 警告三日後就是白纸一张了 口头警告却得背负一整年 我认为大量采线判口头匡列合理 但偶尔无心的采线就要匡列 影响太大 以nba板口头名单为例 我觉得iuh板长期引战难以认定的嫌疑 判匡列合理 但如火4在讨论板务时被小组长判口头警告 或是这次pfw的案例 都没有人提出长期采线而难以认定的根据 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 我的改善主张: 1. 应把口头警告与警告分清楚 同样难以归类时 可证明其长期游走边缘者 判处口头警告 若只是无心采线 就警告三日即可 2. 匡列一年没必要 可考虑缩短至三个月 如同第1点提到的 A、B两板友的例子 累犯三个月後就是白纸一张 匡列却长达一年都要背负 两者应该一致较为为合理 以上希望板主群与小组长重新检讨 交付投票也是可考虑的 -- ※ 板务案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板务建议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1.101.4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1_Basket/M.1665367176.A.572.html
1F:推 firemm444 : 我的案子是群组长判的而非小组长 10/10 11:18
2F:→ firemm444 : 有趣的地方在於 群组长已先声明 10/10 11:18
3F:→ firemm444 : 我的行为并不受板规拘束 属无违规的言论自由范围 但 10/10 11:18
4F:→ firemm444 : 依旧被判匡列一年 也只能无奈耸肩... 10/10 11:18
而且老实讲你不当发言之处不在NBA总板 依旧要被匡列 呵呵
5F:推 bobyacool : 哈哈 火哥 你被匡列的时候 他还很舒服耶 10/10 11:40
当下当然觉得舒服 但有更多受害者出现时就觉得不太合理 这我不会双标的
6F:→ bobyacool : 现在心境突然转换得有点让人措手不及 10/10 11:41
7F:→ bobyacool : pfw上次才被水桶两年 什麽叫偶尔才检举一次 10/10 11:44
哪次水桶两年? 娜美板皇时代吗? 就我搜寻 NBA_Pickets他就这一次喔
8F:→ EZ78 : 如果你要说一年被匡列的时间太长 可是被匡列的人也 10/10 11:49
9F:→ EZ78 : 没有很多个... 10/10 11:49
重点不是被匡列的人数 因为ptt本是属於球迷、酸民热烈讨论之处 发言彼此难免擦出火花 因此人人都可能沦为被匡列者 你总不能说台湾关在监狱里的人很少 就不重视法律的合理性 因为如果法律不合理 人人都可能变罪犯
10F:→ ray002216 : 我说一下我判定框列一年的原因 10/10 11:51
11F:→ ray002216 : 1.搜寻他的过往发言纪录,就可以知道是一个长期针 10/10 11:52
12F:→ ray002216 : 对特定球迷引战离题的使用者 10/10 11:52
13F:→ ray002216 : 2.上次违规为水桶两年,算是惯犯 10/10 11:52
14F:→ ray002216 : 3.本次文章在讨论勇士王朝,他一样直接离题扯其他 10/10 11:53
15F:→ ray002216 : 不相干球迷 10/10 11:53
16F:→ ray002216 : 因此我原本是直接认定3-2,後来星期六板主认为讨论 10/10 11:55
17F:→ ray002216 : 文可以放宽,我也觉得可接受,但看过往纪录以及他 10/10 11:55
18F:→ ray002216 : 还是扯不相干球迷,因此建议框列 10/10 11:55
19F:→ ray002216 : 另外火4被框列不在我任期期间,且非我判定,就不做 10/10 11:57
20F:→ ray002216 : 解释 10/10 11:57
了解 但首先他上次水桶多半因为软限制 但那本来就是个不合理的规范 再来这些过往纪录是否要具备正当检举程序?? 还是板主群看过就可认定? 是个可以思考的点
21F:→ EZ78 : 而且如果照你的讲法 如果有人每三个月就跳出来恶意 10/10 11:58
22F:→ EZ78 : 引战游走灰色地带 我们当然也可以给警告匡列。 10/10 11:58
23F:→ EZ78 : 而且第一点的A就完美符合你说的第二点 有再犯之虞阿 10/10 12:00
那希望以後如A那样 定期违规有再犯之虞者 都可以比照办理 不要双标
24F:→ EZ78 : 至於口头警告与警告部分 口头警告适用在刻意游走 10/10 12:01
25F:→ EZ78 : 警告则是灰色地带但是的确造成问题的情况下 10/10 12:01
那既然是这样就应该写清楚 避免造成混淆
26F:推 JUNstudio : 每个使用者在看板里的行为都会受板规管辖,不可能 10/10 12:55
27F:→ JUNstudio : 有「行为并不受板规拘束」这种状况存在。 10/10 12:55
28F:推 firemm444 : http://i.imgur.com/n2OldlJ.jpg 10/10 13:14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0/2022 13:38:53
29F:→ ray002216 : 据我了解软限制是板友们投票决定取消,但并是不合理 10/10 13:53
30F:→ ray002216 : 规定,而是因所谓时空背景不同修正,且不追溯过往才 10/10 13:53
31F:→ ray002216 : 是 10/10 13:53
32F:推 malain : 请问照ray版主的讲法,只要推文提到非内文球队的球 10/10 14:34
33F:→ malain : 迷,就算离题吗? 10/10 14:34
34F:推 ray002216 : #1ZGxD8kv (NBA) ez板主说得蛮清楚的 10/10 14:49
35F:推 malain : 抱歉版主可能我没表达清楚,是指你判断离题的标准 10/10 14:51
36F:→ malain : 是否也适用於往後的案子,非指此次 10/10 14:51
37F:推 ray002216 : 另外会看动机以及过往言论,3-2确实会有点心证问题 10/10 14:53
38F:→ ray002216 : ,I板主也开放是否重新启动3-2,板友投票也过了,且 10/10 14:53
39F:→ ray002216 : 现在都是多数板主判决,至少在判决上不会有板皇独大 10/10 14:53
40F:→ ray002216 : ,都是多数决 10/10 14:53
41F:→ ray002216 : #1WvieOLb (NBA) 10/10 14:53
42F:推 firemm444 : 往回翻了一下 10/10 14:57
43F:→ firemm444 : #1ZFKbkHd (NBA_Picket) 10/10 14:57
44F:→ firemm444 : 似乎已经取得共识 离题针对特定粉丝 黑粉违反3-2了 10/10 14:57
45F:→ firemm444 : ? 10/10 14:57
46F:推 LukaDoncic77: 想请问上面几位版主进口头警告的标准是什麽啊? 10/10 15:00
47F:→ LukaDoncic77: 我看该篇水桶文pfw的推文主要是提到姆咪,那跟 10/10 15:00
48F:→ LukaDoncic77: allse1032、lavarslaker那两个例子提到的姆咪差别 10/10 15:00
49F:→ LukaDoncic77: 在?我去看检举版pfw开始出现挑衅版主也是因为被判 10/10 15:00
50F:→ LukaDoncic77: 要进口头名单後,请问可以区分一下他跟他前两个例 10/10 15:00
51F:→ LukaDoncic77: 子的差异在哪吗? 10/10 15:00
52F:→ ray002216 : 我上面回答应该很清楚了,若还有疑问,就建议可以再 10/10 15:08
53F:→ ray002216 : 向上提案,看是否要取消口头框列这种做法,但以上 10/10 15:08
54F:→ ray002216 : 为本人看法,不代表其他板主 10/10 15:08
55F:推 ckpioneer : 警告桶与口头警告差别? 10/10 15:09
56F:推 malain : 警告是三天 10/10 15:11
57F:推 LukaDoncic77: 我看到ray版的回覆了!所以ray版往後你判断是否进 10/10 15:15
58F:→ LukaDoncic77: 口头名单是要该版友有2年以上水桶前科跟长期针对特 10/10 15:15
59F:→ LukaDoncic77: 定球迷的推文?而我提到的a版友、l版友是因为不符 10/10 15:15
60F:→ LukaDoncic77: 合才没入口头名单?这边一样也想请问一下星期六版 10/10 15:15
61F:→ LukaDoncic77: 主跟EZ版主判断的标准 10/10 15:15
62F:→ EZ78 : 我一开始并没有做出口头警告的判决 我做出该裁决的 10/10 15:16
63F:→ EZ78 : 主因是他事後发表了不少挑衅板主群以及表明要踩线的 10/10 15:17
64F:→ EZ78 : 言论才附议进入口头警告名单 10/10 15:17
65F:推 malain : 即便是3-2投票通过,但前任版主对3-2的使用方式还 10/10 15:18
66F:→ malain : 是相当谨慎,避免过度箝制版友发言的尺度,想请问 10/10 15:18
67F:→ malain : 的是依照目前新任版主群的判决,是否是往加大3-2的 10/10 15:18
68F:→ malain : 力度呢? 10/10 15:18
69F:→ malain : https://i.imgur.com/HyN10Iu.jpg 10/10 15:18
70F:→ EZ78 : 我们原则上是依照检举文的叙述与板规作出判决 10/10 15:19
71F:→ malain : 举这个判例好了,请问现任版主群会同意未达吗? 10/10 15:19
72F:→ EZ78 : 而且我们一定会过的应该只有该篇文与其下推文没提到 10/10 15:20
73F:→ EZ78 : 相关内容的才会判为离题 10/10 15:20
74F:→ EZ78 : 回malain:看前後文 如果该文章或前面推文有人说到 10/10 15:21
75F:→ EZ78 : 他们提到的该球员 那就不会离题 10/10 15:22
76F:→ EZ78 : 但剩下的标准就看板主群合议 10/10 15:22
77F:→ EZ78 : 至少我是这样啦@@ 10/10 15:23
78F:推 malain : #1YjiiMgs (NBA) 10/10 15:23
79F:→ malain : 内文完全没有提到LBJ,推文第一个提的是dog版友, 10/10 15:24
80F:→ malain : 所以照以前标准未达,现在算3-2对吗? 10/10 15:24
81F:推 ray002216 : 同ez板主标准,其他不回应 10/10 15:26
82F:→ EZ78 : 我是会传唤要求他说明为何相关 但其他板主我不确定 10/10 15:27
83F:→ EZ78 : 但这个判例我会觉得比较偏向3-3 10/10 15:27
84F:→ EZ78 : 不过今天我的判断也不能作为之後的判例故就至此不再 10/10 15:30
85F:→ EZ78 : 多做回应 10/10 15:30
86F:推 malain : 谢谢EZ版主,只是对於前後任版主对於3-2的力度不同 10/10 15:30
87F:→ malain : ,想厘清一下当下尺度,感谢回覆 10/10 15:30
88F:推 pfw : 看了一下3-2真好用啊,嘻嘻 10/10 16:00
89F:推 pfw : 提到姆咪就引战了?这样怎麽只被检举一次? 10/10 16:03
90F:→ pfw : 桶不了就口头警告名单,娜美是你? 10/10 16:04
91F:→ ray002216 : 楼上,请别情绪发言,已经解释很清楚了,且板主群是 10/10 16:41
92F:→ ray002216 : 多数决,并非过往N板主一人判决,请勿在此挑衅,谢 10/10 16:41
93F:→ ray002216 : 谢您 10/10 16:41
94F:→ oooellis : 3个板主一起讨论判决你还能这样挑衅... 10/10 17:17
95F:推 pfw : 说我提姆咪引战就不是挑衅?不能回喔 10/10 17:38
96F:推 oooellis : 哇塞,你是指板主挑衅你吗?这就要请板主向你说明 10/10 18:07
97F:→ oooellis : 了 10/10 18:07
98F:推 ocean0817 : 这样3-2离题会很容易踩到,有人结婚就J尻算不算离题 10/10 22:29
99F:→ ocean0817 : 或是反观算不算离题,都是nba球员在某些文还不能提 10/10 22:30
100F:推 oooellis : 还好吧,发言的时候居心为何都很明显,是来引战还 10/10 23:16
101F:→ oooellis : 是开玩笑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10/10 23:16
102F:推 saturday5566: 首先,我的判决是反对离题的,在推文里我有详细叙 10/10 23:21
103F:→ saturday5566: 述。第二,我後续有补充为什麽同意口头警告是因为 10/10 23:21
104F:→ saturday5566: 这推文符合3-2挑起球迷对立的情况,但我不希望采用 10/10 23:21
105F:→ saturday5566: 严格的3-2标准影响版友的讨论意愿,因此我同意采用 10/10 23:21
106F:→ saturday5566: 口头警告的方式,所以「板友pfw因为涉及离题讨论球 10/10 23:21
107F:→ saturday5566: 迷,但又未明确达到真正3-2的判罚标准」这句是与事 10/10 23:21
108F:→ saturday5566: 实不符的 10/10 23:21
109F:推 saturday5566: 我从来没有反对过你使用「姆咪」一词,姆咪也并不 10/10 23:25
110F:→ saturday5566: 存在於硬限制名词之中,但希望你能在正确的地方使 10/10 23:25
111F:→ saturday5566: 用 10/10 23:25
112F:推 malain : 星期六版主的回覆第一点是反对离题的,即是在本文 10/11 00:58
113F:→ malain : 内容无关其他球员/球迷的情况下提及,即是离题;第 10/11 00:58
114F:→ malain : 二点星期六版主认同该推文是符合引起球迷对立的所 10/11 00:58
115F:→ malain : 以该严格审视,那请问前任版主判定不到的的案例, 10/11 00:58
116F:→ malain : 在星期六版主的认知中是否有达到1、离题2、引起球 10/11 00:58
117F:→ malain : 迷对立的言论呢? 10/11 00:58
118F:→ malain : https://i.imgur.com/e7XNdwF.jpg 10/11 00:58
119F:→ malain : 原文完全没有提到LBJ,就从53楼开始提到LBJ,那不 10/11 01:00
120F:→ malain : 就离题了吗?接续下去的言论没有引起球迷对立吗? 10/11 01:00
121F:推 saturday5566: 我只是针对本文的建议理由进行回答,请不要将重点 10/11 01:08
122F:→ saturday5566: 转移到判决标准上,有任何问题麻烦走正确的管道进 10/11 01:08
123F:→ saturday5566: 行申诉,不要在板务文章出问题来影响讨论重点 10/11 01:08
124F:推 malain : 因为森林开帖用意旨在关於口头警告名单的尺度判决 10/11 01:16
125F:→ malain : 及比例原则,我只是觉得在尺度方面或许也能一并讨 10/11 01:16
126F:→ malain : 论,抱歉我不知道关於3-2与3-3的裁判尺度与版务没 10/11 01:16
127F:→ malain : 有关系,还是星期六版主觉得我再开一篇会比较恰当 10/11 01:16
128F:→ malain : ? 10/11 01:16
129F:推 saturday5566: 3-2离题的尺度我会依据文章分类来进行区分,既然是 10/11 01:38
130F:→ saturday5566: 讨论文,那提出能够引发讨论想法就不应该被严格拘 10/11 01:38
131F:→ saturday5566: 束,只要不刻意引起争端我会尽量不使用水桶。 10/11 01:38
132F:→ saturday5566: 回到口头警告的尺度与使用时机,口头警告既然没有 10/11 01:38
133F:→ saturday5566: 被禁言处分,我认为这已经是最轻的罚则了,且pfw也 10/11 01:38
134F:→ saturday5566: 有被水桶之纪录,我认为ray板主对於口头警告的判决 10/11 01:38
135F:→ saturday5566: 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同意此判决。 10/11 01:38
136F:→ malain : 那承如星期六版主所述「只要不刻意引起争端,就不 10/11 01:46
137F:→ malain : 水桶」,如该文及该检举文 10/11 01:46
138F:→ malain : #1ZGugSUH (NBA) 10/11 01:46
139F:→ malain : #1ZH3rv-V (NBA_Picket) 10/11 01:46
140F:→ malain : 试问在rocklin8版友之前的推文没有试图引起争端吗 10/11 01:48
141F:→ malain : ?那被你判定3-2的r版友是否因为回应前述的推文内 10/11 01:48
142F:→ malain : 容而起争议,也该被判为3-2?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比较 10/11 01:48
143F:→ malain : 容易吗? 10/11 01:48
144F:推 saturday5566: 我第一句就讲「我会依据文章分类来进行区分」 10/11 01:55
145F:推 saturday5566: 如果你没有打算看我打的文字,那我想我讲再多你也 10/11 01:57
146F:→ saturday5566: 没有打算看我打的内容,那我也没有义务再回应你的 10/11 01:57
147F:→ saturday5566: 问题 10/11 01:57
148F:推 malain : 所以新闻不行,讨论就可以离题引战了是吗? 10/11 01:58
149F:推 saturday5566: 可以请你不要无限上纲我的回答吗?我并没有这样回答 10/11 01:59
150F:推 malain : 我只是就版主你讲的依据文章分类而判决尺度不同去 10/11 02:00
151F:→ malain : 探讨,丄诸到无限上纲言重了吧 10/11 02:00
152F:推 saturday5566: 「只要不刻意引起争端我会尽量不使用水桶。」我回 10/11 02:04
153F:→ saturday5566: 答过两次以上了,你既然不打算看我打的字,本文我 10/11 02:04
154F:→ saturday5566: 没有义务再回应你了 10/11 02:04
155F:推 malain : 所以我列举的2篇文章,包含星期六版主你刚判决的文 10/11 02:10
156F:→ malain : 章,在此前的推文就没引起争端了吗?你既然不打算 10/11 02:10
157F:→ malain : 看我的字,本文我也不再提起释疑了 10/11 02:10
158F:推 malain : https://i.imgur.com/OPLVwne.jpg 10/11 02:14
159F:→ malain : https://i.imgur.com/6SoJZtx.jpg 10/11 02:14
160F:→ malain : 所以该篇的推文哪里没有引起争端了? 10/11 02:15
161F:推 saturday5566: 我他妈不是早就判3-2了,你跳针跳爽没? 10/11 02:28
162F:→ saturday5566: 前面是[讨论],这篇[新闻]我判了,你吵爽没,判了 10/11 02:28
163F:→ saturday5566: 被你烦,不判也被你烦,你自己在这跳吧,我懒得理 10/11 02:28
164F:→ saturday5566: 你 10/11 02:28
165F:推 YOUNGBIRD : https://i.imgur.com/QoDX9gx.jpg 10/11 04:13
166F:→ YOUNGBIRD : 板主群不用理他们啦,之前看到别人被匡列,爽到不 10/11 04:15
167F:→ YOUNGBIRD : 行 10/11 04:15
168F:→ YOUNGBIRD : 现在看到自己人被匡 马上跳出来打抱不平 10/11 04:16
169F:→ YOUNGBIRD : 就单纯怕以後没得酸 司马昭之心 10/11 04:16
170F:→ YOUNGBIRD : 还大声说这次不双标 笑死人 10/11 04:17
171F:→ YOUNGBIRD : 就是双标仔一群 10/11 04:17
172F:推 yisdl : 长期针对球迷的部分 已经被软限制拿掉了 10/11 04:42
173F:→ yisdl : 怎麽会被版主作为考量范围呢? 10/11 04:42
174F:→ yisdl : 至於如果过往有离题引战 那过往应该被水桶才对 10/11 04:43
175F:→ yisdl : 但过往版主的判决是不违规 这不就矛盾了 10/11 04:43
176F:→ yisdl : 新版主要有新标准没问题 但请重新定义3-2 10/11 04:44
177F:推 YOUNGBIRD : 板主们不就定义很清楚了 10/11 04:53
178F:→ YOUNGBIRD : 就你们还在卢 直接一句取消3-2我才能酸爽爽就好了 10/11 04:54
179F:→ YOUNGBIRD : 啦 10/11 04:54
180F:推 yisdl : 没有吧 pneumo的3-2适用跟现在版主有很大不同 10/11 06:42
181F:→ yisdl : 还有软限制到底有没有取消?例如姆咪 蛹迷能不能用? 10/11 06:43
182F:→ yisdl : 楼上也不用代替版主回应问题好吗? 10/11 06:43
183F:推 YOUNGBIRD : 没代替板主回答 姆咪蛹迷可以用阿 板主都说了 又 10/11 07:02
184F:→ YOUNGBIRD : 没人因为这个被桶 10/11 07:02
185F:推 LukaDoncic77: 关於3-2我也想请问版主,以检举版yoyodjy这篇为例 10/11 07:14
186F:→ LukaDoncic77: #1ZGkOh_K (NBA_Picket) 10/11 07:14
187F:→ LukaDoncic77: 像他被检举的第一个也是被判3-2,但看原文有提到 10/11 07:14
188F:→ LukaDoncic77: LBJ,所以想请问他是因为提到姆咪才被桶吗? 10/11 07:14
189F:推 LukaDoncic77: 还有Yoyodjy第二个被检举的文好像被删了? 10/11 07:22
190F:→ LukaDoncic77: 至於第三个被检举3-2的推文我看他推文前就有人提到 10/11 07:22
191F:→ LukaDoncic77: LBJ了,所以也是因为提到姆咪被判离题吗? 10/11 07:22
192F:推 oooellis : 为什麽都跟LBJ还有詹迷有关啊,有没有别的例子XD 10/11 09:15
193F:推 LukaDoncic77: 主要是讨论版主3-2离题的判罚标准是否有一致,举什 10/11 09:39
194F:→ LukaDoncic77: 麽例子是有差喔 10/11 09:39
195F:推 firemm444 : 对判决不服是要由被检举人自己上来提沟通案的 哪有 10/11 10:16
196F:→ firemm444 : 第三人接连拿各种案子在版务文问东问西的道理 还是 10/11 10:16
197F:→ firemm444 : 要尊重一下流程吧 这里不是游客服务柜台... 10/11 10:16
198F:推 yisdl : 楼上搞错了吧 询问确立标准跟申诉不同吧 10/11 10:16
199F:→ yisdl : 并没有人利用这篇文章进行任何申诉吧 10/11 10:17
200F:推 firemm444 : 这文主题有关口头警告 下面却在吵哪篇文有3-2哪篇文 10/11 10:19
201F:→ firemm444 : 没有 而且几乎不是当事人 明显离题了... 10/11 10:19
202F:推 yisdl : 3-2讨论是本文的延伸啊 并没有要某篇的当事人 10/11 10:19
203F:→ yisdl : 才能进行讨论吧 10/11 10:20
204F:→ yisdl : pfw不就是因为3-2而被警告的 讨论3-2没问题吧 10/11 10:20
205F:→ yisdl : 应该说pfw在本文讨论说未达3-2 但被口头警告 10/11 10:20
206F:→ yisdl : 那顺着本文确立3-2有什麽问题呢? 10/11 10:21
207F:推 firemm444 : 内文讨论的是口头警告的标准 不是3-2的标准... 10/11 10:22
208F:→ yisdl : 应该要鼓励把标准确定好才对 不是吗? 10/11 10:22
209F:→ firemm444 : 我是认为早已偏离内文主题 但版主可以自己决定要不 10/11 10:23
210F:→ firemm444 : 要给予回覆 噗... 10/11 10:23
211F:→ yisdl : 应该说 本文提到未达3-2 那询问什麽是3-2 正常吧 10/11 10:23
212F:推 oooellis : https://imgur.com/a/VcCe0me 10/11 10:26
213F:推 LukaDoncic77: https://i.imgur.com/gqojRtW.png 10/11 10:30
214F:推 saturday5566: @yisdl 有问题麻烦请当事人进行申诉,请不要再板务 10/11 10:34
215F:→ saturday5566: 文章跳针,3-2标准与口头警告尺度无关 10/11 10:34
216F:推 yisdl : 我直接提案询问了 10/11 11:13
TO S板 要处口头警告应该跟当事人解释 他有大量游走边缘之证据 而非一句 "处分已经很轻了,自己去看板规" 带过 毕竟匡列会影响的是潜在一年的言论自由 要有足够判决理由比较合理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17:09
217F:推 yisdl : 我的问题不是针对个案 是针对版规尺度 10/11 11:16
218F:推 saturday5566: https://i.imgur.com/FIuPOna.jpg 10/11 11:26
219F:→ saturday5566: 你看得到吗?还是要我用唱的给你听? 10/11 11:26
有我看到了 但在检举文中好像没有明确解释 当事人在检举文中不明白自己为何被匡列 板主们向其解释因为不知道怎麽判 所以改用较轻微的处分 问题是匡列对当事人未必比较轻 反而可能更不自由 所以当事人在检举文中的疑问应该是为何他被匡列 关键是他过往的踩线纪录才对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27:52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31:16
220F:→ yisdl : 口头匡列确实比3-2本身严重 ray版主反而才有解释 10/11 11:37
221F:→ yisdl : ray版主的意思是有参考该版友过往的言论纪录 10/11 11:37
S板似乎不理解我们觉得口头比3-2侵害严重的事实 我们比较希望被判处3-2而非口头呀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38:37
222F:→ yisdl : 口头匡列一年是会收紧言论标准的 10/11 11:40
223F:推 saturday5566: 我确实不理解啊水桶是禁言,口头警告你还能继续发 10/11 11:40
224F:→ saturday5566: 文留言,我不理解这有什麽比较严重的问题 10/11 11:40
说真的我宁可被关7天就好 可能您没体会过那种发言被限缩的感觉
225F:推 ljk476820 : 为什麽你们没有人在意被板主口头警告後 10/11 11:41
226F:→ ljk476820 : 的言论自由是被限缩到那种程度啊? 10/11 11:41
227F:→ ljk476820 : 如果是跟以前那种程度相较那自然是很严重 10/11 11:41
228F:→ yisdl : 水桶禁言再犯是累进判罚 但口头匡列的再犯呢? 10/11 11:41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43:42
229F:→ ljk476820 : S板 我觉得他们大概是认为口头警告後 10/11 11:43
230F:→ ljk476820 : 的言论限缩程度跟以前一样。 10/11 11:43
231F:→ ljk476820 : 以前被限缩之後不仅是球迷 连球员都 10/11 11:43
232F:→ ljk476820 : 几乎不能发表负面看法 10/11 11:43
233F:→ ljk476820 : 这是可以讨论的 反正板规们的解读都有差了 10/11 11:43
我觉得您提出的点很好 可以另外开一串讨论 每个人被匡列的原因大不相同 但被匡列後却都不能有所有的敌意言论 这样也不太对
234F:推 yisdl : ljk你讲的也是可以讨论的 这个请版主释疑是好事啊 10/11 11:43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1:45:16
235F:→ yisdl : 匡列的问题是言论尺度受缩 然後罚则变重 10/11 11:44
236F:→ saturday5566: 如果不想被口头警告可以进行申诉啊,你又不是当事 10/11 11:45
237F:→ saturday5566: 人你怎麽知道他想要哪个 10/11 11:45
238F:推 yisdl : 版主 这不是当事人想要哪个的问题吧..... 10/11 11:55
没关系 辛苦板主了 因为新板主群上任 大家都想摸清尺度 难免劳烦到板主们 ※ 编辑: rothanlin (111.241.101.42 台湾), 10/11/2022 12:00:24
239F:推 yisdl : 另我觉得ljk提的点也很好 其实可以另开文讨论 10/11 12:12
240F:推 elvita : 软限制已经取消了 解桶後也没有被检举 10/12 20:54
241F:→ elvita : 以pfw来看这样就进口头匡列也太严了吧 10/12 20:54
242F:推 fengey : 詹酸被桶就GGYY可见这一年过多爽 10/1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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