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nstay120 (娶不到达妮娅不死了)
看板SP1_Baseball
标题Re: [沟通] (Baseball) 2026/09/02
时间Wed Sep 2 15:38:38 2026
一、提案人所指之争议部分,属於板规B5之范畴,此部分经与vivaquall判定後不罚,提
案人遭水桶处分之部分系因违反板规B3,两者请勿混为一谈
二、提案人所称「豚」之解释无法说服本板,并且提案人在讨论的过程中,「豚仔」此二
字非属必须用语,故无法同意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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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ball板权益提醒: ║
║1.板主不受理任何私信检举,
请至Base_Picket依程序提出 ║
║2.如对判决有异议或有板务建议,您可至SP1_Baseball依程序提出沟通或建议 ║
║3.帐号遭盗用而致水桶,应先至ID_GetBack完成复权後至SP1_Baseball提出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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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0.165.6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1_Baseball/M.1788334721.A.EC7.html
1F:推 zxcc79 : 我检附的证据跟被检举的推文始末就说明觉得不构成B3 09/02 20:04
2F:→ zxcc79 : 请再次咀嚼是发文章的叙述缺失,还有非单一人的质疑 09/02 20:05
3F:→ zxcc79 : 再看推文 "豚" 字意义 09/02 20:06
4F:→ zxcc79 : 事发文章* 09/02 20:06
5F:→ chainstay120: 你还是没办法说服我,首先,这件检举案你是被检举B3 09/02 21:28
6F:→ chainstay120: 跟B5,发文者的叙述问题已经不构成B5成立的要件,但 09/02 21:28
7F:→ chainstay120: 也因此不代表发文者叙述有问题,你就有可以用此类字 09/02 21:28
8F:→ chainstay120: 眼去回应,就板主们在判断你用豚仔这个词完全非必要 09/02 21:28
9F:→ chainstay120: ,不能因为别人的过失而去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希望你 09/02 21:28
10F:→ chainstay120: 能理解你们质疑他是一回事,但是这个回应的是否需要 09/02 21:28
11F:→ chainstay120: 用到这个用词又是一回事,至於你说的豚这个字我是只 09/02 21:28
12F:→ chainstay120: 有在看别人玩偷渡梗的时候用,像你这样直接拿出来讲 09/02 21:28
13F:→ chainstay120: 别人豚仔说真的我是真的没看过而且认为不可行 09/02 21:28
14F:→ zxcc79 : 我没有认为他的叙述疏失才导致文字网路文化上的疑义 09/02 22:24
15F:→ zxcc79 : 所以我的举证是从头到尾、完整表述、当初我打"豚"字 09/02 22:24
16F:→ zxcc79 : 的缘由,你不接受是你公开的说明,那另外一位板主意 09/02 22:25
17F:→ zxcc79 : 见呢? 09/02 22:25
18F:→ zxcc79 : 我是本来就觉得合原文逻辑,才当初推文 09/02 22:26
19F:→ zxcc79 : 不是现在、半天前 才发文去合理化我一周前的推文 09/02 22:27
20F:→ zxcc79 : 大型专板常常会被玩时事梗、擦边球文,你们也知道吧 09/02 22:28
21F:→ zxcc79 : 虽说不举不罚、不得主张不法之不平等 09/02 22:29
22F:→ zxcc79 : 那些擦边文也推文在那边豚豚豚、推嘘都有,有举有罚 09/02 22:30
23F:→ zxcc79 : 吗? 09/02 22:30
24F:→ zxcc79 : 请板主针对此沟通案 放宽你们的视野 再行裁夺 09/02 22:31
25F:→ zxcc79 : 请问裁定构成且沟通文的另外一位viva板主没有意见 09/09 14:19
26F:→ zxcc79 : 吗? 09/09 14:19
27F:推 coon182 : 沟通案没有规定全部板主都要出来表示 09/09 21:29
28F:→ coon182 : 仅一人代表即可 09/09 21:29
29F:→ coon182 : 没共识就上诉吧 09/09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