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n182 (微笑小空空♥)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Re: [板务] Baseball板检举案未达标准
时间Fri Mar 13 23:13:57 2020
回应几点
※ 引述《tmlc (乐透精算师)》之铭言:
: 回应coon182所提出之疑问
: : 如果没有恶意挑起争端,那下面引起反感的推文都是假的吗?
: : 还是板主群判这类的案子都直接忽视下方推文?
: 因板友反感判定为引战闹板是相当危险的行为
: 此例一开
: 如遇上意见或立场相左的人
: 纠集一群使用者在下面以推嘘文表示不满
: 再以此要求板主用引战闹板将其水桶
: 只会箝制言论
: 无助於看板让使用者充分讨论的目的
: 本案被检举者之言论虽有背於常理
: 其他使用者可以无视或提出意见反驳
: 而非以人身攻击之方式
: 或要求板主水桶剥夺发言权
没有要根据板友要求水桶
但根据板友反应不就是引战的判断标准之一?
况且该ID过往言论早已有前例
岂不是纵容?
: : 而且我在当初的检举信就有表明没有成案你们都要回信未达标准原因
: : 还要我在推文内询问才会回?
: 只要有任一板主认为符合标准
: 就可以公告惩处
: 如果以命令形式要板主回你站内信
: 还规定回答不能太过简短
: 恕我个人不会配合
说明未达标准原因一直以来都是当板主该做的
不是义务没错,但对检举人也要有个交待
我也是板主,我在回信过程一定都会提判决结果
对自己的板务负责,也是对检举人的负责
我不认为是命令,也不认为是无理要求
: : 还是说你们根本没有所谓的板主群讨论?只是tmlc自己一个人的判决?
: : 若你们认为自己是清白的,讨论过程请你们额外附上
: 讨论过程属於私人群组内容
: 并没有公开之正当性
: arashicool板主认为无法从单一文具找出达引战违规水桶的地方
: NSJ911005板主也觉得难以B-17-5定罪
: 而我早已站内信回覆这只属於违规边缘的内容
记得我有发群组信给三人
因为你只是表达「板主群」未达标准
并无在文内提到各方解释
我想合理怀疑只有一人判决是不为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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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69.20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584112439.A.693.html
1F:推 tmlc : B-17-3才会视文章後续讨论状况判定引战文章 03/13 23:43
2F:推 tmlc : 板友如果对於我的判决有异议我都会建议来本板提出 03/13 23:45
3F:推 hunng5 : ”球在正前方,看到球不闪,怪到一垒手身上会不会 03/13 23:47
4F:→ hunng5 : 太扯了” 03/13 23:47
5F:→ hunng5 : 人都受伤了还说这种干话,要是你受伤了别人还一直 03/13 23:47
6F:→ hunng5 : 说这种干话会怎麽想? 03/13 23:47
7F:→ hunng5 : 会引起大部分的人不满也是合理的不是吗? 03/13 23:47
8F:推 tmlc : 讲干话引起不满所以就要求板主一定要水桶? 03/13 23:52
9F:推 hunng5 : 应该说要有个限度吧! 03/13 23:54
10F:→ coon182 : 可以「一直讲干话」到「一直引起不满」 03/13 23:55
11F:→ coon182 : 那「一直引起不满」不算有前例吗? 03/13 23:55
12F:→ coon182 : 我想这是你们该思考的一个问题 03/13 23:55
13F:推 tmlc : 每个使用者都有自己的立场 因为立场不同自然容易 03/13 23:57
14F:→ tmlc : 招致对立方的不满 我不会因为这样的原因就迳行水桶 03/13 23:58
15F:推 hunng5 : 这是我的个人见解啦 03/14 00:07
16F:→ hunng5 : 针对某些球员不喜欢,或事情有另外一个看法,因为是 03/14 00:07
17F:→ hunng5 : 立场的不同可以尊重,但是如果变成就是「有心的」, 03/14 00:07
18F:→ hunng5 : 「故意」要反串,说干话,可能就太过了 03/14 00:07
19F:→ hunng5 : 「立场不同,想法不同 」跟「我就是故意要反串」的 03/14 00:12
20F:→ hunng5 : 情况是不一样的 03/14 00:12
21F:→ nice99 : 抱歉 插句话 t大 我的板务文 你们也要回哦 03/14 00:22
22F:→ nice99 : 如果乱护航的话 算不算是反串、引战? 03/14 00:22
23F:→ nice99 : 明知是护航 却还要硬护 这是不是在引战? 03/14 00:23
24F:→ nice99 : 不多说了 免得有人又要叫板主把我永久禁言了 03/14 00:23
25F:→ nice99 : 我只是怕t大和其他板主 无视我的板务文而已 03/14 00:24
26F:→ nice99 : 你们继续 抱歉 打扰了 03/14 00:26
27F:→ coon182 : 只酸某队我不知道跟立场不同扯不扯得上关系 03/14 00:49
28F:→ coon182 : 如果是每一队都酸那我还可以接受你的立场说 03/14 00:50
29F:→ coon182 : 但翻开此人过往言论,只要是某队出事都有他推文 03/14 00:50
30F:→ coon182 : 反而其他队没有类似言论,立场说我想站不住脚 03/14 00:51
31F:→ coon182 : 还是你认为,某队酸也算是「立场不同」呢? 03/14 00:52
32F:推 Chillz5566 : 这位故意引战早已不稀奇 现在就是看板主主观判定了 03/14 00:56
33F:推 Chillz5566 : 他许多次的发言 我不认为只是立场不同能解释 即使 03/14 00:58
34F:→ Chillz5566 : 立场不同 他也不该每次都用那种言论来引起纷争 他摆 03/14 00:58
35F:→ Chillz5566 : 明是刻意激怒别人 即使他是无意的也应该为了他的言 03/14 00:58
36F:→ Chillz5566 : 论负起责任 03/14 00:58
37F:→ Chillz5566 : 总之最後判决还是由版主主观决定 我只能说 维护良好 03/14 01:00
38F:→ Chillz5566 : 的讨论环境 依版规做出正确的判决是版主的职责 03/14 01:00
39F:推 hunng5 : 就跟我说的「立场不同」跟我就是「故意」,「刻意」 03/14 01:09
40F:→ hunng5 : ,「有心的」说反话就是要让别人不高兴是不一样的 03/14 01:09
41F:→ hunng5 : 就跟我讨厌恰恰,我就是要让别人跟我一起讨厌恰恰 03/14 01:09
42F:→ hunng5 : 的道理是一样的 03/14 01:09
43F:推 tmlc : 要判断是否为「故意」 「反串」缺乏客观标准 03/14 01:19
44F:→ tmlc : 使用主观判定入罪难以说服被惩处者 03/14 01:20
45F:→ tmlc : 除非极度明确且重大的违规才会以这种方式来判 03/14 01:20
46F:→ nice99 : 就我喜欢恰恰 我就是要让别人跟我一起喜欢恰恰 03/14 02:06
47F:→ nice99 : 的道理是一样的 03/14 02:06
48F:→ nice99 : 别人酸恰恰是事实 但就是有人要故意、刻意去护 03/14 02:14
49F:→ nice99 : 「有心的」护航就是要让别人不高兴 03/14 02:15
50F:→ nice99 : 提到故意 老实说 那些护航恰恰的人 真的很故意 03/14 02:19
51F:→ nice99 : 摆明就是想激怒说事实的人 03/14 02:19
52F:→ nice99 : ex:恰哥慢跑 他们硬是要护 恰哥有伤跑不快 03/14 02:19
53F:→ nice99 : 那从影片来看 分明是不想跑 03/14 02:20
54F:→ nice99 : 那些故意护航的人 老实说 很引战 03/14 02:20
55F:→ coon182 : 你好了没啊?不要把你的事带入我的案子好吗? 03/14 05:42
58F:推 hunng5 : 就是楼上的那篇文章里面他的推文板主还是会认为该ID 03/14 09:58
59F:→ hunng5 : 没有客观条件证明他是故意反串吗? 03/14 09:58
60F:推 tmlc : 那句话也没有达到需要水桶的程度 03/15 19:51
61F:→ coon182 : 那你直接说他所有推文都未达标准比较快:) 03/15 20:03
62F:推 tmlc : 如果你希望直截了当一点可以早点讲 03/15 20:22
63F:→ coon182 : 假富邦28被桶这只不能桶,你们标准真奇妙啊 03/17 00:09
64F:推 hunng5 : 假28是自从老王到爪之後就一直反串邦邦,被桶其实 03/17 03:40
65F:→ hunng5 : 正常 03/17 03:40
66F:→ hunng5 : 但那种推文能桶,yang421推文就没有到引战的标准, 03/17 03:40
67F:→ hunng5 : 其实也笑笑的 03/17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