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odz (☆专业反爪人士☆)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Re: [沟通] Baseball-版主st900278水桶判决
时间Fri Jun 29 22:37:01 2018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铭言:
: 我上一篇不就丢判例出来了
: 骂 垃X协会 是违反B-6 组务也认同判决
: 你骂白X联盟 不也是这样?
: 还是麻烦您解释一下两者不同?
前面两位的诉求是 解除水桶 当然会被驳回
我的诉求是 改判为B-5 国骂 水桶15天
我承认有骂'白x' <--此与e04国骂比较接近
但是我没有针对特定公众人物
公众人物系指特定自然人,CPBL非属自然人,
不该当B-6该条之构成要件。故请求更改判决。
谢谢
: ※ 引述《Arodz (☆专业反爪人士☆)》之铭言:
: : 也不符合B-6阿
: : B-5还比较接近我犯的板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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