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richie (魔法师学徒)
标题Re: [沟通] Elephant板板主KDDKDD不当处分
时间Fri Oct 28 14:07:30 2016
: 此案经由检举成案
: 当时板务认为可能合适b-2 和b-3 条文
可能合适,可能什麽可能,你不确定就判决这样对吗?
: 原因有:
: 1. 用词过於激烈
用词过於激烈,请问怎样叫过於激烈?「太爽啦」也是相当激烈的言词,你是不是也要水
桶?
: 2. 有大怒灌可以发泄
大怒灌里面各种脏话谩骂,我提出疑问为什麽要去大怒灌?下面也有人回应我说蒋智贤脚
有伤,我也得到解答。
: 3. 已引起蒋迷不悦引而检举
引起别人不满检举OK阿,但这有成立吗?
: 而主要考量在於您可以批评蒋的速度过慢
: 但不必要用"脚断了"这强烈措词
脚断了到底哪里强烈?更何况我是说「脚断了是不是啊」,因为我的理解之中,除了脚断
了或有残疾的人不可能跑这麽慢,更何况是运动员。
: 人身攻击系指主体(你)、客体(蒋)、攻击行为(脚断了)、实质伤害(莫名指控)
攻击行为:脚断了???
我说「蒋智贤脚断了是不是啊」哪里是用脚断了攻击球员了
如果要用脚断了攻击球员,应该是说「断腿蒋智贤」、「蒋智贤这个脚断了的球员」这种直
述句吧。我对於跑这麽慢而提出脚断了的疑问,到底哪里攻击球员。
实质伤害:莫名指控???
1.我哪里有指控?我有下定论说蒋智贤脚断了吗?我只有用跑这麽慢回推提出蒋智贤
是不是断了这样的疑问,这样叫不实指控?
2.请问,依你的假设我这样是指控,请问要怎麽造成实质伤害。
: 观诸要件皆成立
哪里成立?今天我查给你广义人身攻击跟狭义人身攻击的定义,你连广义人身攻击都无法
成立,用狭义人生攻击成立回应我,回应的理由更是完全没有道理,这样到底哪里成立?
: 而具体引战要件中
: 发表具争议言论、引起争议进而被检举
: 此要件亦成立
: 基於同一行为不重覆评价原则
: 板务判定论处b-2
你用B-2判我就用B-2判,提什麽引战?提出来又不能用引战判,那你到底想表达什麽?
: 此案仍维持不变
: 也希望您能好好思考
: 为何他人能使用合理字词来表达事实
: 但您为何非得使用争议字眼攻击蒋呢?
所谓合不合理,你要怎麽定义?今天我因为蒋智贤慢跑,提出脚断了是不是的疑问,这样
到底哪里不合理?
脚断了是有什麽争议了?有断就有断,没有就没有,争议点在哪?
攻击蒋?我哪里攻击蒋?是你先入为主说我攻击蒋吧!如果这样都是攻击蒋,那以後所有
疑问都是攻击了。
我认为你这种先入为主别人在攻击别人的判断非常不可取,我甚至可以合理推断,你根本
无法胜任这种判决的工作,有板规在那边,你第一个无法解释板规定义,第二个无法用板
规解释这次判决,第三个在用板规判决之前就先入为主。
希望你能好好思考,为何他人能好好的下判断,但你非得先入为主又乱解释板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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