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公告] Rhinos板主 heejuun710 警告一次
时间Sat Jul 2 11:21:35 2016
作者 jismyid (小炮) 看板 Baseball_BM
标题 [沟通] Rhinos版主heejuun710处份不当
时间 Tue Jun 21 14:07:40 201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66489262.A.593.html
1F:→ jismyid : 版主还活着吗? 06/27 00:57
2F:推 heejuun710 : 此次林捕事件中,凡是只要在推文中,有提到"脏手"等 06/27 21:49
3F:→ heejuun710 : 字眼,一律水桶,这是针对性字眼,以上 06/27 21:50
4F:→ jismyid : 都几天了才回 不专业也不敬业 06/28 02:39
5F:→ jismyid : 请问小组长 版主只会一直你违规 我可以结束沟通了吗 06/28 21:32
6F:推 JUNstudio : 若是板主表明无法沟通,则可视为沟通结束 06/28 22:17
7F:→ jismyid : 请问小组长 版主两次超过72小时不回应 是否应该予以 07/01 22:48
8F:→ jismyid : 免职处分呢? 谢谢 07/01 22:48
根据置底文的使用规则当中的 二-4
犀牛板板主 heejuun710 未於时效内进行回应,应处以警告一次
二、发言规定:
4.使用者提出沟通、板务建议或其他申请後,板主须於 72 小时内做出回应,
否则记板主警告一次,两次警告予以免职。
若板主有事先向组务告假则不在此限。
基本上小组长不会主动裁定沟通结束,因此我会希望双方当事人若在推文中明确
表示无意沟通下去,本案才视为沟通结束。由於本案未有这类型的相关推文,因
此视为仍处於沟通中,所以仍需要板主进行回应,方可让使用者有所依归,判断
是否需要进行下一个阶段的权利救济程序。
而本案中,第一次板主未於72小时(6/21~6/27)内回应,应属违规,但考量现
行犀牛板主群仅有一人,因此当时并未进行惩处:
见请假公告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ortcenter/M.1465392602.A.257.html
不过 heejuun710 并未改善其行为,因此这一回还是要提出警告一次。
由於该板主已有多次类似的行为,个人觉得是板务过於繁重之故,因此将等七月
中另外一位板主销假归队後,我会要求他们再办理板主选举,增设第三板主,以
分担 heejuun710 的重任,让整个板主团队能够更符合使用者的期待。
最後重申一遍,本板乃是棒球板以及中职队板的板主群处理板务争议的地方,因
此阅读本板是各板主的义务之一,请板主务必遵守。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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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 魂 永 不 灭 , 只 是 暂 分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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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g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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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140.5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67429703.A.65C.html
9F:推 summer201 : 该版主几乎天天都有上线 但板务都需经板友多次提醒 07/02 20:48
10F:→ summer201 : 才延迟处理 这情况并非第一次 相信板务繁重并非主要 07/02 20:50
11F:→ summer201 : 原因 就是纯粹该板主选择延後处理或根本不处理 07/02 20:50
12F:→ summer201 : 相信小组长若有看之前kenmy天天处理板务就知道 07/02 20:51
13F:→ summer201 : 此板主与kenmy板主的处理效率及标准都无法一致 07/02 20:51
14F:→ summer201 : 建议小组长尽快进行选举 增加更适合的人选帮忙分担 07/02 20:52
15F:→ summer201 : 否则在kenmy板主请假的情况下 常常有人在比赛期间闹 07/02 20:52
16F:→ summer201 : 板都无法第一时间处理 谢谢 07/02 20:53
17F:→ JUNstudio : 目前该板主没有重大违规事件,组长不会介入板务,因 07/03 10:34
18F:→ JUNstudio : 此上述意见我会在七月中与板主群讨论後再处理,谢谢 07/03 10:35
19F:→ JUNstudio : 你的建议~ 07/03 10:35
20F:推 jismyid : 第二次 72小时未回覆 建议以法处置 谢谢 07/05 18:40
21F:→ JUNstudio : 不接受。谢谢你的建议。 07/05 21:32
22F:推 jismyid : 07/05 12:02 累计应该算第三次了噢 这太渎职了吧 07/05 22:29
23F:→ JUNstudio : 不接受。谢谢你的建议。 07/06 19:12
24F:→ JUNstudio : 关於不接受建议的理由,我会放在申诉回应里说明。 07/06 19:14
25F:推 jismyid : 好吧 我只是想表达72时限 就是要防止版主爱理不理 07/06 23:13
26F:推 jismyid : 他大概就吃定你不会让牛版唱空城 能拖就拖 知法犯法 07/06 23:16
27F:→ jismyid : 的版主 唉 07/06 23:16
28F:→ JUNstudio : 这种臆测性的看法我就只作为参考而已噢,谢谢你 07/08 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