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wei (小明の传说™)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沟通] Elephants版主OrcaKW不当处分
时间Tue Jun 28 18:55:36 2016
英文板名:Elephants
当事板主:OrcaKW
简述事由:发问询问违规事由为何? 无告知状况便直接水桶
沟通诉求:
版规的立意是什麽...?
在leo840625水桶文一发出 文章的同时(
Tue Jun 28 16:42:10 2016)
我寄了一封自己的文章"是否有违规的状况的信" 询问版主~
内文是 版主你好~
请问我的揪团文是否有违规呢?
上次PO的时候 有告知过CK版主过了~
不过他没有再另外回信给我~
等了约莫要半小时...O版主还没来得及回应我???
在 (
06/28/2016 17:29:18)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更改内文把我也一并水桶
然後在(
Jun 28 17:36:04 2016) 才收到O版主的上封信的回应+触犯版规项目
事後有和O版主沟通过 O版主 主张:版主没有"提醒"义务
但第一时间 在本人"询问"通篇文章是否有违规之状况~ 版主也应该要"告知"
但在拖了半个小时都"没有回应"下 在(
06/28/2016 17:29:18)就直接加判水桶
我有触犯版规确实是有错在先~但...
1.第一时间 我并不知情 是否有违规状况 (所以才寄信给版主确认)
2.我有要改正的意思 事实上~在寄信的当下 就是要和版主确认是否有违规情事
如果像判例那样 只是因为偷渡徵求而违规 是可以做修改的
也请版主思考一下 版规的立意是什麽...是为了桶而桶? 还是为了要避免版友触法?
就只是为了执法效率而快速水桶 是否有些矫枉过正?
在"主动询问"的状况 而无告知而被桶 如果你们自己 会是如何感受呢?
检附证据:
#1NSYkuYV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lephants/M.1467100088.A.89F.html
#1NSZXbZ4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lephants/M.1467103333.A.8C4.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6.6.11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67111340.A.2B7.html
1F:推 OrcaKW : 1. 既然已违规在先,何来「不当处分」? 06/28 21:59
2F:→ OrcaKW : 2. 不确定违规,可以在「发文前」和板主询问,而非 06/28 21:59
3F:→ OrcaKW : 发文後再以「我有问所以不能桶我」为申诉理由。 06/28 22:00
首先~我在6/20 已经发过一篇类似的文章 当初是没事的状况下
试问一下 我要在每新发一篇"类似"文章 就寄信给版主们 询问违规与否吗?
不要说我不会 版主你自己会吗? 如果象版每个人都三不五时来发一篇 你能接受吗?
4F:→ OrcaKW : 3. 承上,我认为时间先後不构成申诉理由,因为时间 06/28 22:01
5F:推 OrcaKW : 的先後,并不一定是板主处理的顺序。 06/28 22:04
再者 承上~请问时间顺序不构成申诉理由?
那事发
Tue Jun 28 16:42:10 2016 第一时间是否应该就要处理?
结果不是...收了信 反覆看了几次 再回去看原文
06/28/2016 17:29:18 先桶再说?
这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没时间" 回信告知? 然後看完文章"秒"桶???
1.那是否第一时间
16:42:10无判决 我就要申诉执法不力?
2.没有第一时间回信告知 也不给人修正机会
反正就 先桶再说? 被追问两次以後 再来慢慢回应?
(如果要这样宽以律己 严以待人 这是你们版规的立意???)
所以我再重申的是"执法过当" 当然~就是不当处分 我认为并无不妥
6F:→ OrcaKW : 最後,因为原po多次强调文章修改後就可以避免违规, 06/28 22:05
7F:→ OrcaKW : 「既然有违规疑虑,为什麽不在发文前寄信询问?」在 06/28 22:07
8F:→ OrcaKW : 自负文责的前提下,我认为执行水桶并无不妥。 06/28 22:07
9F:→ OrcaKW : 以上都是重申站内信的内容,看来明显无交集,请原po 06/28 22:08
10F:→ OrcaKW : 至CourtBasebal提起上诉。 06/28 22:09
※ 编辑: wenwei (180.176.6.116), 06/28/2016 23:26:37
12F:→ OrcaKW : 这篇文章并没有偷渡徵求,所以并无违规。 06/29 02:28
13F:→ OrcaKW : 已经重申许多次了,桶你是因为「偷渡徵求」,而非徵 06/29 02:29
14F:→ OrcaKW : 共乘。另外,请不要随便臆测板主那半个小时是在「反 06/29 02:29
15F:→ OrcaKW : 覆看文」,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说你这 06/29 02:29
16F:→ OrcaKW : 是不实指控? 06/29 02:29
17F:→ OrcaKW : 沟通明显无交集,原po也至CourtBasebal提起上诉。请 06/29 02:29
18F:→ OrcaKW : 小组长裁定沟通结束。谢谢。 06/29 02:29
不好意思~我从来没有说 桶我原因是"徵共乘"而申诉 所以不用拿这点一直反覆重申
我说的是为何"寄信询问" 看到以後第一时间不回应~却有时间马上水桶???
以下是节录您回覆的其中一封站内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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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wei (小明の传说™) 您好:
第一时间文章被s,是leo840625板友的违规,跟你没有关系。
之後因为你来信询问,我再去看了一次您的文章後,
才发现原来有深蓝色字的违规,也以此进行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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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了文章 第一时间先水桶~ 然後没时间回信告知? 这部分是没错的吧! 没有臆测~
如果站方需要~
本人也可以提供收到
回覆站内信的时间点和版主
第一时间更改水桶文的时间点比较
以上内容 供给小组长作参考~
※ 编辑: wenwei (180.176.6.116), 06/29/2016 16:05:05
19F:推 JUNstudio : 请不要再以编辑方式回应了,这样我处理案子会很困扰 07/01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