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Re: [板务] 请 Baseball 板对板规增加补充
时间Sat Aug 29 19:42:09 2015
※ 引述《clywin123 (*0)》之铭言:
: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铭言:
: : 英文板名:Baseball
: : 板主名单:clywin123/girl10319/cobras0321/hicker
: : 讨论主旨:请对板规 B-6 补充
: : 讨论内容:
: : 现行板规
: : 6. 人身攻击、不雅字眼或不雅昵称称呼球员,暗喻字眼亦同。
: : 可使用昵称形容不特定球员、球队、人物及团体、媒体,但切勿以负面不雅
: : 之昵称呈现之。
: : ex:1.如以x帝形容陈伟殷、岚x形容许闵岚
: : 2.垃圾、废物、智障、痴汉等
: : 水桶15日 / 水桶15日
: : 其中「不雅」两字,涵盖范围极大,但仅凭板工自由心证认定、无明显依据。
: : 对於何谓「不雅」,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看法,
: 公然侮辱罪
: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
: 意图散布於众,
: 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连法律都没规定哪些字眼是公然侮辱了 难道法官判案也是自由心证???
你引错法条了,加油,可以吗?
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而且你连法学概论都有问题
为何公然侮辱或你引错的诽谤可以使用「不确定概念」的用字?
因为这两条都是告诉乃论,原告要具状或要求检察官陈诉何处受辱或何处不实,
被告也可陈诉当初言论的理由,再由法官依两造言词来审判下结论
但棒球板是这样吗? 原告不就是下判决者,正所谓「球员兼裁判」
: : 按照范例一,板工似乎是觉得只要有「生殖器官」就是不雅
: : 但在棒球文中,显然很难避开「蓝鸟、LP、蛋蛋」,这些都是可拿来称呼生殖器官,
: : 可是还没见过因为这些字眼而被处分的
: 你说得没错 我认定生殖器官就是不雅
那麽,请问「鲑头」「龟投」为何跟生殖器官有关?
总有推论依据吧,依据为何?
: : 板工应该会解释为「推断并不是在指生殖器官」,但你如何能知道原发表者的原意?
: : 这种奇怪的标准,导致「鲑头/龟投/归头」有事、
: : 「小龟头次/龟颐/殷第一次」没事 的神奇情况
: 你举的例子都是很刻意的状况 会处理
: : 试问,某人无关前後文突然推「蓝鸟」二字,是否不雅?
: : 何谓「不雅」,要有概略说明。如「鲑头/龟投」,直接字面上看显无『不雅』。
: : 「暗喻 」? 『爪爪』是暗喻、『吱吱』是暗喻,但『鲑头』叫【谐音】。
: : 所谓法治,处罚要有明文规定。
: : 2012 年 4 月的小组长裁定,就已说该「针对贵板板风整理出符合贵板标准之分类,
: : 公布于板众周知,使看板使用者有一可参考之依据。」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335531924.A.6EB.html
: : 但至今仍是坚持『不雅』二字,而不做补充说明。
: : 故,建议请将「谐音、造字、明喻、影射」这几字加入板规中,
: : 而不要继续以范围超大的两字当准据。
: 是否要请法官将公然侮辱的所有词汇加入法条中???
加油一点,好吗?
请将「谐音、造字、明喻、影射」这几字加入板规中
「公然侮辱」有原告、有裁判者,在实务上也有准据:
「所谓侮辱乃对他人为有害於感情名誉的轻蔑表示,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
有感受到难堪或不快之虞者,亦即侮辱行为本身须具有侵害他人感情名誉之一
般危险,始足当之。次按,所谓公然,乃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直接行以共见共闻
之状态,至於现场实际上有多少人闻见,均非所问。」
请问你们除了『不雅』二字外,有何其他公开的依据?
更何况「公然侮辱」真的标准不一:
http://city.udn.com/62960/4908504
: 且龟投此字眼以往就有案例可循 若是新创词汇还有斟酌的空间
: 以上为结案 不再回应了
总之就是「我说了算」,不给标准才有上下其手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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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_BM/M.1440848532.A.3F4.html
1F:推 sharkhead : 自己爱玩zzz 08/29 20:06
2F:→ sharkhead : 去小组长那申诉啊看会不会过呵 08/29 20:07
3F:推 clywin123 : 结果法条也没有说那些词不能说啊 加油好吗? 08/29 20:29
4F:推 clywin123 : 既然你引用法官心证的例子,ptt可能还没比法院严谨 08/29 20:32
5F:→ clywin123 : ,我们也有自己判断的标准在 08/29 20:32
6F:推 clywin123 : 难道我们还要寄信问陈伟殷可不可以叫你殷x?? 08/29 20:34
7F:推 clywin123 : 别再硬凹了 我可不想棒球板板规比六法全书还多呢? 08/29 20:36
8F:推 theworld666 : 棒球版的法官就是版主,心证自然由版主决定,觉得不 08/29 22:47
9F:→ theworld666 : 爽可以上诉高等法院(群组长),一直凹就难看了,敢挑 08/29 22:47
10F:→ theworld666 : 战就承担,加油好吗 08/29 22:47
11F:推 cobras0321 : XDDD 笑到肚子痛 08/29 23:16
12F:→ mstar : 所以其实全部板规只要「不当」两个字就够了 08/30 16:40
13F:→ mstar : 至於内容,就都由板工自由心证,不服者自行上诉 08/30 16:40
14F:→ mstar : 所以条列那麽多条根本是多花版面? 08/30 16:41
15F:推 cobras0321 : 台湾俗语: 死鸭仔硬嘴杯 就是这样来的 08/30 17:11
你根本没有讨论的意思,只是来战的 可以离开了
16F:推 clywin123 : 你贴的连结不就说法官自由心证了... 别在自打嘴巴了 08/30 22:23
17F:→ clywin123 : 到时候禁用词列出来又来哭说文字狱 呵呵 08/30 22:23
楼上显然没有仔细阅读,该文章就是在
批判条文的不完善、欠缺明确性
导致换个法官就会有不同心证、不同结果
类似贵板只用「不雅」二字,结果产生「鲑头」不行但「小
龟头次」可以的怪象
※ 编辑: mstar (175.182.165.73), 08/31/2015 17:23:58
18F:推 cobras0321 : 你硬要讲到你对,你是来讨论的嘛? 08/31 19:37
19F:→ cobras0321 : 板规都要照你指示的做? 08/31 19:37
20F:→ cobras0321 : C板主也讲了 你有听懂嘛 摆明没有 08/31 19:38
21F:→ mstar : 楼上只会跳针引战,有针对我提出的点做回应吗? 09/01 15:30
22F:→ cobras0321 : 我引战 对你这种讲不听只会采线不承认错的人 09/03 12:12
23F:→ cobras0321 : 只是刚好 09/03 12:12
24F:→ cobras0321 : 我没讨论 干麻回你? 我回你你有在看嘛? 09/03 12:12
25F:→ cobras0321 : 有嘛 有嘛 有嘛? 09/03 12:12
26F:→ cobras0321 : 因为你就认为你自己讲的才对的嘛 09/03 12:13
27F:→ cobras0321 : 这叫讨论 09/03 12:13
28F:→ cobras0321 : 建议我们看的到 但我们可以不接受 09/03 12:13
29F:→ mstar : 「谢谢指教 一切依法办理」的概念,嗯 09/03 12:41
30F:→ mstar : 规则怎麽会有错?错的一定是违规的人 呵呵 09/03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