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khead (鲨鱼头)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板务] 有关於对於曹锦辉人身攻击的板规疑虑
时间Sat Jul 11 16:55:38 2015
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名单:clywin123/girl10319/cobras0321
讨论主旨:对於Baseball版版主群对於曹锦辉人身攻击的言论之处置
讨论内容:
引用这条板规
10.放水球员的无关棒球文章
1.如陈致远上综艺节目。
2.如张志家打高尔夫球。
砍文+水桶15日
我的看法如下,既然都能讨论曹锦辉了,各种新闻也没有按照此板规处理
代表版主群是否认为曹锦辉非"放水球员"?
倘若如此的话,那是否在Baseball版隐射该球员放水要依"隐射球员打假球"来处理?
还有甚至会出现诅咒该名球员的言论,例如:手断掉 手爆掉之类的
请问版主群对於这些言论要依照甚麽标准处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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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610346 : 不管是法院还是大联盟这种具有公信力的都判定无罪了 07/11 16:58
2F:→ hu610346 : 如果这样子隐射放水都没事的话 板规何在? 07/11 16:59
3F:→ hu610346 : 希望棒球版版主可以将标准订出来 或是将曹列为特案 07/11 16:59
4F:→ hu610346 : 不然如何服人? 以大众的风向来判定不是好事 07/11 17:00
5F:→ hu610346 : 对球员也是伤害 07/11 17:00
6F:→ sharkhead : 我个人是这样立场,只要开一个特例,往後也会有更多特 07/11 17:01
7F:→ sharkhead : 例,不如把标准订出来 07/11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