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d4000w (黄色乞丐寄生虫)
看板Baseball_BM
标题Re: [申诉] Elephants 版主 Runken 处分依据??
时间Sun May 5 17:41:10 2013
※ 引述《end4000w (黄色乞丐寄生虫)》之铭言:
: ┌─────────────────────────────────────┐
: │ 文章代码(AID): #1HWA1JEb (Elephants) [ptt.cc] [讨论] 有品没品摆一边 还?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lephants/M.1367384147.A.3A5.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69 Ptt币 │
: └─────────────────────────────────────┘
: ●18297 s18 5/01 end4000w □ [讨论] 有品没品摆一边 还是先进场吧
: 板规七 警告一次 原文备份後删除 查2012/06/06警告 水桶三个月
: 查2012/06/06警告 水桶三个月<----但我查2012/06/06
: 并没有任何公告以及警告的纪录...
: Runken版主...这其中是不是有神误会?
推 CKCDY:代R板主解释 水桶後旧的警告文会移至水桶专区存放 05/05 01:20
那再请问CKCDK版主 去年6/6的警告 早在上次水桶时 已经与另一次警告合并计算并水桶三个月
何来
查2012/06/06警告 水桶三个月的判决?
更不论那篇
[讨论] 有品没品摆一边..我只是就事论事
何来违反版规七反串之认定?
难道象版是一罪多罚??
还是版主可以用自己个人的好恶去决定对哪些ID一罪多罚,哪些是一罪一罚?
而贵版对於反串的定义如此无限放大又模糊不清
建议何不直接置底*[1;33m不受欢迎ID*[m名单,直接讲明就是不欢迎你就好?
而不是这样莫名奇妙的桶人
反有躲在版规的模糊地带後面桶人假公济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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