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diments (禽兽)
标题Fw: 检举信 以及板规询问
时间Sat Jan 19 17:28:50 2013
※ [本文转录自 sediments 信箱]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标题: Re: 检举信 以及板规询问
时间: Fri Jan 18 23:27:09 2013
※ 引述《sediments (禽兽)》之铭言:
: 最後
: 处分条例:三之一
: 如违反删文条例第四条之原因,为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
: 嫌签赌之消息且未同时附上足徵公信之佐证,永久水桶,不予解除
: 於推文中违反此条例者亦同。
: 如果3-1中没有那句"不予解除" 依版主的职权 当然可以减轻其水桶之期限
: 请问 你是有受到什麽压力?
: 还是你真的不打算遵守?
: 管版是很辛苦的 常常要受我这类人轰炸
: 但再辛苦 也烦请您遵守板规
: 谢谢
前面两段我还在思考检举是否成立,先回应你这个问题。
1. 没有压力,你想太多了。
2. 三之一的精神意旨在於,不允许使用者在无佐证之情况下蓄意攻击球员放水
。该使用者之指控,後来有一部份获得有公信力的证据支持,且使用者也多
次表达歉意,并表示将谨言慎行,永不再犯。考量到刑罚之目的不在於惩戒
,而在於使用罚者明白自身之过错,故减轻该使用者之刑度。
在此并无不执行板规之疑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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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只有两种状况可以考虑。如果跟她结了婚,我一辈子都会用疑惑的眼光看她。
我会想『宓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反过来说,如果我没跟她结婚,就算宓知道会变
成那样,也跟我无关。我就没必要对自己最珍惜的她发出疑惑的眼光了。」「那就是……
爱上未来漫步者的我所能做的事情。」
龙族Ⅱ-虚假之爱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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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ediments (114.37.11.186), 时间: 01/19/2013 17: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