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chen88 (我爱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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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大S税案胜诉 愿与艺人分享经验
时间Sun Nov 16 06:05:08 2008
大S税案胜诉 愿与艺人分享经验
〔2008.11.16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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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身高163公分,腿长41寸,她说自己穿牛仔裤,比性感的小S
多了一分帅气。(罗永铭摄)
叶君远/台北报导
大S遭查92年度税案,不服内容找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她胜
诉,她说:「艺人是卖『艺』和卖『命』,我们工作为的是自己,跟
国税局说的『人力派遣』不同,我知道很多艺人碰到一样状况,欢迎
大家来问我怎麽打赢诉讼。」
本期《时报周刊》报导,因为吴宗宪和国税局官司败诉,形成特殊
判例,上百位艺人陆续都接到补税通知。内容指称,过去艺人以开设
工作室节税,报税额只占收入15%至 20%,但因吴案,所有艺人改
以「人力派遣」名目课税,额度高达28%至30%,两者相差甚多,演
艺圈哀鸿遍野,纷找管道自救,结果大S意外胜诉,她说:「艺人有
很多开销是外人不知的,我赢了,觉得这才是公平正义。」
大S昨日为牛仔裤代言走秀,和妹妹小S分属不同品牌,姊妹俩在
牛仔裤市场分庭抗礼,到底谁好看?大S说:「我比她高,腿比她长
,屁股也比她翘,当然我好看。厂商希望我跟她能够相互较劲,但说
真的,她是圆身,穿牛仔裤穿出S型的效果,我是扁身,有点肌肉,
属帅气型,两人的特色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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