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nnice (⊙⊙)
看板SOS
标题[新闻]工作室被扣重税案 大S胜诉
时间Thu Nov 13 08:48:36 2008
大S徐熙媛成立「太平工作室」,接下演戏、主持、广告约,台北市国税局以工作室属「
人力派遣业」课税,大S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胜诉,可少缴11万多
的税款。大S还有两件类似案件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妹妹小S徐熙娣成立的工作室
,也提起两件类似诉讼,如都获胜诉,姊妹俩将可省下不少税款。法官接受大S的说法,
认为北市国税局对太平工作室的收入应按「技艺表演业」核课营利事业所得税,而非以「
人力派遣业」计税。如按人力派遣业课税,是依同业利润标准净利率的30%计税,表演业
只有17%。以本案而言,北市国税局认定太平工作室9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为200多万元
,应补税40多万元,但若改以表演业课税,补税金额为19万余元。对於吴宗宪所属的杰克
传播公司被以「人力派遣业」课税,判决指出,杰克公司主要营业项目在提供艺人给电视
公司、节目制作公司,并无制作发行的业务,因此属「人力派遣业」,这和大S的太平工
作室所签订的都是广告、主持约不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3/2/19d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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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dean7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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